红烧肉,再买一只闺女喜欢吃的烤鸭,外孙女这个年纪应该喜欢吃甜的,来一盘西红柿拌糖,再调个凉菜,煮个鸡蛋汤,四菜一汤就齐活了。
林二少也不含糊,直接抬脚去了林家,刚好赶上吃饭。
林父已经吃的差不多了,林母正在客厅里追着小孙子喂饭,林向南端着碗喝粥,顾青菜刚夹到一半,见林向北这个时候回家,都很吃惊。
毕竟到了吃早饭的时间,女儿女婿和外孙女上门,亲家公论情论理都该留顿饭。
“吃了吗?要是没吃锅里还有碗粥。”林母瞧了眼饭桌,桌上的两盘菜都吃的差不多了,“我再炒盘新菜。”
“不用了……妈。”称呼喊出口,林二少就像解开了封印,一改刚回来时在家的沉默,“我是回来拿行李的,岳父那边的房子只有他一个人在住,我们打算搬过去。”
林父撂下筷子:“搬过去?去你老丈人家住!”
林二少道:“是,岳父那边更宽敞,我们搬过去能住的更舒服些,我们不在,你们也能住的松快些。”
“这不是松不松快、宽不宽敞的事儿,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能住老丈人家,住老丈人家的那都是……”林向南皱着眉头说道。
虽然林向南没把话说完,但除了两个孩子,在场的人都知道他要说什么,住在老丈人家的女婿那基本都是上门女婿,也就是俗称的倒插门。
“这不是胡闹吗,家里又不是没有你的房间,就算是住的挤了点,也不能上老丈人家住去,那不是让人笑话吗。”林父一顿输出。
林母紧跟着劝道:“你们刚回城还不知道,家家户户都是这个情况,好多拖家带口回城的人只能在阳台和客厅里打地铺,这也是没法子的事儿,家里人多,地方就这么大,大家都挤。”
林二少挑了挑眉:“这不是有不挤的法子吗,总不能我岳父那边空着房,咱们家挤成沙丁鱼罐头吧。”
顾青好心劝道:“不是哪边房子多就住在哪儿,小弟,人言可畏。”
人不就活一张脸,好好的大小伙子带着老婆孩子住到老丈人家去,不是上门女婿在外人眼里也变成上门女婿了。
林家总共就俩儿子一闺女,林慧慧因为当年下乡的事儿,这些年来和娘家来往并不多。
不过她也不喜欢这个小姑子,两辈子都自私自利,远着点也好。
但要是小叔子一家也搬出去,还是搬到老丈人家去住,这让外人怎么看她们大房,倒像是她和林向南占足了父母的便宜。
实际上却并非如此,她是接了婆婆的班不假,但她们并没有和公婆分家,这些年她的工资也是放到公中大家一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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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房子,林家以前的房子在大杂院,四合院将来在京市会涨成天价,不管是卖出去,还是被拆迁,都能直接暴富。
但林家的大杂院不同,里面住的人确实太杂了,房子不算好,又不允许改建,想卖没人买,而且直到她死的时候都没拆迁,一大家子人挤在三间小房子里,要多憋屈有多憋屈。
但她置换的这三间楼房就不一样了,现在住着舒服不说,再过二十年,这里就能赶上拆迁,小房子直接换大房子,京市二环内的大房子,将来价格还有的涨呢,有这么一套房,两个儿子娶媳妇都不用操心了。
换这套房子之前她就已经立下了契约,这套房子有一个房间是属于小叔子的,也就是说将来拆迁,小叔子也能凭借字据分到钱。
所以小叔子也没吃亏,相反,比起卖不出去又不被拆迁的老房子,拿到手里的钱才是靠谱的。
这些年林向南升职也好,家里换房子也罢,都是她找门路、找关系,靠着上辈子的记忆提前投资的,又不是靠家里的两个老人得来的。
所以不存在大房占便宜这回事儿,小叔子就算心有不忿,也不该舍了脸皮搬到老丈人家去住。
人言可畏,但林二少无所谓,毕竟他习惯了。
作为港城林家名声在外的唯一败家子,他没结婚前就没少被人议论,但那时候议论声只局限在港城的富豪圈子里,结了婚以后,他的知名度跟着老婆扩大,议论声从港城蔓延到内地。
每一次他老婆被狗仔偷拍的照片放到网上,翻一翻底下的评论,除了夸他老婆美的,建议他老婆重新出道演戏的,总会有一波感慨和科普他这个豪门绣花枕头的评论,只会花钱,不会挣钱,挥金如土,不学无术。
林二少才不会被这些议论声影响到呢,在他看来,这些议论声都在反向肯定他会投胎,被人议论几句也不会影响到他的生活质量。
会投胎的时候,林二少都没把脸皮当回事儿,如今存款都不到五块钱,就更不会把脸皮当回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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