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知道,知道,是有这么个客栈,在巨蟒岭下,不过,它的名称,并不叫搜魂客栈,只是个连名字都没有的鸡毛小店而已,铺面不大,却有些有趣的传说,据乡野传言,草鬼婆会在这家客栈里选女婿,如果住店的客人有幸被草鬼婆选中,那便会学到念咒放蛊的神通,还会得到数不清的钱财……话又说回来,这些话哪有准头,都是瞎哄嚷罢了。少爷,您问这个地方,做什么?”
“呵呵,草鬼婆选女婿什么的,我也不信,不过,我在半路上,曾经遇到了一件挺不寻常的事。”
胡克邪从包袱里拿出一件东西来。
这是一件无袖短衫,,粗白布,农村穷人夏天常穿的那种,下摆处都磨得粗糙了,是件旧衫。
打开。
内里布面上赫然写着一行血字!
殷红的字迹,一看就是蘸血写的。
内容是:“朔,初九乾,染玖陆,南参参,星凌河,魁星第七,肆捌朱雀。”
这么几个奇怪的字,后面画着两个五角星,一大一小。
很难看明白是什么意思。而且字迹颇为潦草。
铁猴肚子里没墨水,上面的字一个都不认识。但是他吹牛冒泡是习惯了的,装作懂行的样子,说道:“这封血书信,写得很好。”
憨牛疑惑地瞅瞅他,问:“这上头写的啥,你认得?”
“唔……写的都是很机密的事。军国大事。”
“你不知道别瞎白。”
胡克邪哈哈一笑,指着上面的血字,说道:“信上的内容是何意,我也搞不清楚。侯兄,难道你能解得出来么?”
“这个……胡公子,你先说说,这件血衣,到底是咋回事?”
“是这么回事,我在半路上,肚子饿了,恰好路边有个不大的饭铺子,就是卖大饼菜汤的那种小铺,便走进铺子里去吃饭,那饭铺门面不大,里面只有三张桌子,我刚一迈进门槛,就发觉里面气氛不对,其中最靠里的一张桌子旁,坐着一个三十多岁的农夫,头戴草帽,绾着裤腿,桌旁斜倚着一把锄头,另外两张桌旁,站着三条大汉,这三人手里全握着武器,两个持刀,一个持短棒,神情紧张,目不转睛地盯着农夫,这几个人,谁也不说话……”
“他们是在打架吗?”憨牛问。
“当然是在打架,可是,那个农夫似乎并不在意,正在喝一碗面汤,低着头,稀里糊鲁地喝汤,似乎对周围那虎视眈眈的三条汉子,视若无睹,他的草帽宽大,几乎遮住了整个脸,我也看不清面容。这情景,实在怪异,那三条汉子如狼似虎,严阵以待,似乎随时都会扑上去,把农夫一口吞掉,可是农夫旁若无人,自顾自地喝面汤,那份镇定自若,当真令人钦佩……”
“好汉子。”铁猴一拍掉子,赞道。
“没错,”胡克邪点头,“我当时和你感受相同,那农夫,真个是临危不惧,豪气干云,当时那场面,三个强敌环伺,个个手持武器,农夫可以说是命悬一线,就这种情势,他还能稳如泰山,吃饭喝汤,当真是少有的英雄豪杰气概。”
“后来呢?”
“农夫就这样,一口一口,把碗中的面汤,都给喝个净光,抬起头来,抹了抹嘴巴,这时候,饭铺里的气氛,简直是紧张至极,好象点一把火,立刻就能爆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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