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ninth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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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下着雨。
但她躲在雨伞遮挡下的的方寸之间。
路上行人鲜少,连过往车辆的行驶速度都有所放缓,除了连绵不断的雨,整个世界好像都在放慢步调。
降温的天气,起了一层薄薄的雾。
这让越清舒想起自己在伦敦呆的那段时间,某个寒假,她在伦敦过了冬。
英国的大部分地区都处于温带海洋性气候中,伦敦尤为典型。
四季平缓,没有明显的温差,冬暖夏凉。
都说英国宜居,但越清舒觉得伦敦的天,雨雾过重,雾天总是连绵漫长,惹得人心中不快。
后来从伦敦走,她跟朋友说:“太闷了,再也不想来伦敦常居了。”
朋友惊讶。
“闷?只是雾大而已,空气不闷呀,而且你在旧金山雾就不大了?”
旧金山的雾,比伦敦的还重。
越清舒当时无法反驳,找了个蹩脚的理由,说——
“那不一样,伦敦的雾还有工业雾,那是雾霾!旧金山的好歹…是自然天气,而且旧金山都是夏天起雾,我不太喜欢伦敦起雾的时间。”
伦敦的雾多是秋冬。
朋友也没对她这个解释进行深挖,只是笑着推搡:“你可真是个怪人!”
越清舒这人看着乖巧寡淡,没什么攻击性。
但有时候让人觉得她骨子里执拗又一根筋,有着别人无法撼动的、属于她自己的规则怪谈。
后来越清舒离开伦敦回学校。
在旧金山遇到浓雾天时,她再也没有在伦敦时那种闷闷的感觉。
想了很久,才想到了真正原因。
原来不是因为雾天,也不是因为季节,而是因为…
记忆中熟悉的雨天,搭配着英式英语的发音和腔调,两者碰撞发生的化学反应。
岑景曾教过她一阵子英语。
她在学校学的一直都是美腔,第一次听英腔的时候觉得很新奇,英腔的某些字母发音很轻。
例如t和r。
她着重认真发音的部分,在他的口中却是轻描,就好像…
她在意的。
他并不在意。
岑景小时候在英国长大,高中时因为家庭变动才转学回来。
英语毕竟也算是他的第二母语。
所以他说起英语来,总是流畅又轻巧,每一个发音萦绕在他舌尖时,都缠绵悱恻却又干净利落。
越清舒那段时间偷偷听了好多英国歌手的歌,学着他的样子发英腔。
后来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