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贝恩爵士。
店长上前迎接,爵士并未理会,直冲艾莎的方向走来。
“美丽的女士,我想您一定就是艾莎·斯通吧,早曾听闻过您,只是一直没得到机会拜访。”
还行了個很复杂的礼。
艾莎嘴里还叼着勺子,看着艰难行礼的胖爵士不知道自己该怎么表现。
贝恩爵士自顾自地继续说道:“十分感谢您找回我家族的祖传宝剑,为表达谢意,我已经将房契带来。”
趁着他朝管家要房契的时候,艾莎赶紧放下勺子,换了个端庄的坐姿。
她心里惊讶,询问卓戈难道他早早就布局开店,甚至提前抢走爵士的传家宝?
“那倒没有,”卓戈漫不经心地说:“这座城里贵族的传家宝十有八九都在我这,选这家店只是恰好正对面。”
贝恩将两截断剑拼在一起,眼泪瞬间涌出,亲吻着剑柄上的家徽,捧剑的手止不住颤抖。
“您知道吗,这柄剑代表我们家族的荣耀,我的高祖父正是用它,在邪恶的红龙卓戈入侵时奋勇抵抗,并斩下一片龙鳞,剑也正是在那场战斗中遗失……”
听到这,艾莎再次与卓戈展开私聊。
“这件事是真的?”
“有点小偏差,当时我正在往宝箱怪里打包,有人爬过去被我发现了,那人把剑丢过来转头就跑,剑砸到脚上断了,目测不便宜,就留下了。”
“那斩下一片龙鳞呢?”
“被剑砸了后觉得有点痒,就扣了扣脚,可能扣下不少脚皮……”
贝恩爵士越讲越激动,吹嘘祖辈真假掺半的光辉岁月是贵族社交中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大都会背那么几套词。
“赶走恶龙后,高祖父留下那片龙鳞,成为家族另一件宝物,每代家主都会随身佩戴,高祖保佑!两件宝物终于重聚。”
他解下项链,上面挂着的正是一片龙鳞,暗红的颜色与卓戈身上如出一辙,握在手里反复摩挲,神色庄重地亲吻上去。
艾莎似乎意识到什么,怀着也许不是的期望问卓戈:“所以他现在吻的?”
“陈年脚皮,应该是。”
她第一次如此讨厌亲吻礼这个礼节。
贝恩爵士吻得越庄重,她生理不适感越严重,胃中翻涌不停,许久才平复下来。
“用他们家的东西买他们家的楼,是不是不太好?”
“没事,他还得谢谢咱们呢。”
“再次表示感谢。”
贝恩又行一礼,才带着家族宝剑离开饭店。
管家留下负责指挥现场搬离,他们行动十分迅速,傍晚前就基本完成。
一些家具没有带走,卓戈一行人今晚便住下来,只留一二层做店面,反正商品种类也不多,暂时只有悠悠球。
与此同时,半精灵托托结束导游工作,伴着晚霞回家。
当然,不只是导游的工作。
一个既不受精灵欢迎,也不受人类待见的混血儿,想要生活好,总要多几门手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