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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召唤玩家当蜂王雁回西洲 > 第 14 章(第1页)

第 14 章(第1页)

沈逸自觉找到了稳住小疯子的秘诀,趁机对着崖壁上亭亭玉立的灵花大夸特夸。

说这株花是他见过最漂亮的花,说花朵上的两条细长萼片灵动又好看,说花瓣优美,收拢着像风铃,矜持又雅致。

沈逸一边夸一边偷瞄小疯子的反应,那张精致的小脸上少了刚才要吃人的凶光,但还是严肃地板着,一脸的凛若冰霜,看不出喜色,搭在他身上的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揉着他肚皮上的绒毛。

沈逸视线下移,瞧见了它脸侧染上了绯色的耳垂,不由嘀咕,刚才它耳朵有这么红吗?这说明他的夸花策略有用?

刚才还凶巴巴地要勒死他,就因为夸它养的花漂亮,就不杀他了,看来它真的很喜欢这株花。

“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它的颜色,”沈逸决定趁热打铁,溢美之词更加不要脸地往外蹦,抑扬顿挫的,叫他说成了一场夸张的诗朗诵,“你瞧,这串绿色的花朵坠在枝头,多么高洁典雅,和森林里到处都是的艳俗花朵比起来尤其清新脱俗……”

沈逸还在喋喋不休,在他背上撸毛的手突然停下了,空灵的嗓音幽幽响起,听不出喜怒:“你觉得红色的花艳俗?”

“……”

沈逸顿住,偷偷扫一眼小疯子面无表情的精致小脸,有些拿不准这家伙的心思,是喜欢听他贬损红花衬托绿花,还是会惹恼它……

纠结了片刻,沈逸谨慎措辞道:“红色的花当然也好看……”

背上的手突然收紧了,拽得他绒毛下的皮肉生疼,于是沈逸懂了:“不过因为我最喜欢绿色,所以也更偏爱这朵绿色的花,别的色彩艳丽的花朵见得多,也就觉得没什么意思了。”

小疯子没说话,继续折腾他肚子上的那点绒毛,一双漂亮的碧眼微微眯起,眼底闪过愉悦的光,被沈逸瞧见了,也就琢磨出味儿来了。

这小疯子自己喜欢绿色的花,所以也喜欢听人夸绿色的花好看,看不上旁的颜色。

霸道得很,也忒幼稚,但也好哄。

沈逸思索着,心头思绪万千,小疯子既然费了工夫把他救活过来,应该不至于再二话不说就要把他勒死了吧?

绑在肚子上的丝线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在他身上缠成一团的时候能看出几分绿意,现在单根飘在半空里,就变成了透明的。

细如蛛丝,轻若无物,寻常扫视一眼根本注意不到这么一根细丝,也难怪他刚才一点都没察觉出来。

沈逸装作不经意地抻了抻连在肚子上的丝线,放出精神力仔细观察,却找不到这根细丝的尽头绑在哪里,就连绑在他身上的这头也找不到接口,仿佛浑然一体,压根不给人解开的机会。

解不开,咬不断,又打不过。

细丝绑在他胸腹的连接处,稍一用力就能把他切成两段,生死全在小疯子一念之间。

沈逸不安地抖了抖触角,此时此刻回想起刚才的鲁莽,忍不住懊恼,竟然连他自己也想不通刚才为什么能那么心大地自投罗网,明明知道这花里的小精灵不是什么善茬。

真是猪油蒙了心。

他回不去,小弟们要怎么办?

沈逸这边还在愁着前路惨淡,袭野却很满意这只说话好听,眼光也好的蜜蜂,就是胖了点,要两只手才能抱得舒服,不过看在手感不错的份上,胖就胖吧。

它理所当然地抓过蜜蜂左侧的触角捋了捋,问:“记住了吗?”

“什么?”沈逸被捋得浑身过电一样抖,还不敢挣扎,怕这个喜怒无常的小疯子把他的触角薅断。

“我的气息,”蜜蜂靠左边的触角储存长久记忆,袭野虽然不知道宠物的概念,行动上分明已经要把沈逸当宠物留着了,语气霸道,带着理所当然的施舍,“我允许你留在我的领地里。”

沈逸被这中二发言扑了一脸,想笑,再一想自己的处境又笑不出来了,既然暂时逃脱不了,眼下还是先保住小命再说:“你不会再杀掉我了?”

“只要你听话。”

说了跟没说一样,沈逸还想再争取一下保证,却被袭野打断了,“昨天过来的也是你?”

“是我。”反正他早就承认来偷过花露了,这也没什么好隐瞒的,沈逸就痛快承认了。

“你是怎么钻进花里的?”

沈逸想到上次小弟们都无法靠近花朵的场景,听到小疯子这么问,更加确定他身上一定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说不定是因为那次任务奖励的变异,不过这些解释起来麻烦,沈逸也不打算透露,只当自己什么也不知道,本来他也不知道为自己什么能钻进去。

“就这么钻进去的啊。”沈逸摆了摆足部做出爬行的动作,故意装傻,“可能是因为我是蜜蜂?钻花本来就是蜜蜂的天赋。”

袭野听完嗤笑了一声,继续审问:“你是什么时候觉醒灵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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