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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第1页)

“是,少爷。”

灵颜轻盈地跃出,她径直来到被这个家伙的面前,然后抬起手里的刀。

血族的恢复能力很强,但是恢复能力强不代表他们能够再生——如果肢体彻底被肢解,无法取回的话,那么他们是不可能凭空生出彻底断掉的肢体的。

所以,将对方切断手脚,才是最佳的选择。

眼见那把刀距离自己越来越近,他这个时候可以确定,对方是真的打算把自己杀死的。

血族确实生命力很强,但是并不是不死,如果在这样的状态下被对方逼近,那么后果大概就只有死亡了。

“等等,我可以把我知道的说出来。”

显然,现在并不是逞英雄的时候,他接这个活儿,也是为了利益而非什么信仰与使命,所以,在性命的威胁下,自己还是老实点比较好。

听到他说出这番话,秦稷笑了笑:“早这样不就结了,我们和血族已经很久没有结下什么梁子了,我们也不想和你们闹掰。不过话说回来,我得听听你知道的这些情报到底符不符合我的需求。”

他大概能够猜到雇佣他的人是个什么能量了,能沟通血族,而且还能和血族达成交易的,大部分都是教会那边的人。

至于所谓的报酬,秦稷仔细思考了一下,感觉应该不是特别大——理由很简单,这家伙在血族内也算不上太强的个体。根据大夏以前曾经接触过的血族个体而言,那些真正高级的血族是不会被他压制的。

毕竟人类和血族这种个体能力较强的种族相比,在单打独斗上自然是弱了一些。

“符合的话,你们放我走?”

这名血族询问道。

“如果很有价值,我会放你走,我也不想招惹麻烦。”秦稷说道。

嗯,其实从一个男性的角度而言,也确实懒得和对面纠缠,如果对方是那种血族的女性的话,他倒是不介意多调侃两句。

这家伙无论如何最后都得放,大夏周边的局势本来就不稳定了,不能给自己额外增加敌人,更何况这个敌人还是一整个种族——血族这帮老不死,虽然内部等级森严,但是也是出了名的护犊子,除了最低等的血奴之外,未经沟通杀死一名血族成员都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当然,他们跑过来刺杀是他们的无礼,秦稷也不打算就这么忍这一口气,回头找血族那边的人要点补偿就是了。

大夏现在不想惹血族,对方现在也不想惹大夏,毕竟教会虽然和大夏不对付,可是在对抗血族这种异种上一直都是第一线,这帮吸血鬼光是防范教会就已经用了不小精力了,没必要招惹另一个大国。

第七十六章血族的边缘人

血族的名字叫萨芬厄。

按照他的说法,他并不是血族的几个主要大家族中的一员,身份在血族相对比较边缘,他是一个没有势力,谁给钱就帮谁干活儿的类型。

这在注重家族和等级的血族是令人不齿的。但是血族仍然选择了纵容萨芬厄。理由无他,只是因为他可以为血族做一些明面上不能做的活。

或者说,他这种边缘人物,就算是因为各种原因招致了外族的不满,也不会对血族本身造成太大的影响。而与此同时,他这种给好处就办事儿的行为模式也可以为血族赚取所需的利益。

在血族内部,他的作战能力只能说是中等偏上,但是面对诸如人类和兽人这些种族来说,精通法术和钻研潜行的他基本上足够用了。

他甚至经常接教会的单子——教会那边虽然视血族为死敌,但是这个给利益就办事的血族确实很好用,除了对他本族人动手的活儿他不接之外(主要是怕族内反手把他灭了),能力范围内的任务他都会接。

“这一次的任务委托,是教会方面的人,”萨芬厄苦笑着说道,“说实话,人类的事情我也不是很想掺和,你们人类的事情很复杂,好多事情都搞不清楚。”

“那你还接?你经常接活儿,应该很清楚刺杀大夏的皇帝陛下会引起多大的反应。”

秦稷蹲下来,问道。

“我是族内的边缘人物,但是也不是那么边缘。说到底,在大部分事情上,我乐意就接,不乐意就不接,但是我毕竟没脱离大族——这次教会给的报酬,相对于我们而言不多,但是还是很令人满意的。”

“报酬是?”

“刺杀完成大夏的皇帝后,教会允许血族混入到大夏内部。你很清楚,我们。。。。。。”

“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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