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者已矣,大概也只有时间能抚平那些伤口。
…………
挂完点滴以后两个人一起回家,傅信把孟娴赶到阳台晒太阳了,然后关上阳台门大张旗鼓地开始做大扫除。
阳台放了双人的小沙发,孟娴就半躺着,看傅信穿那个有点可笑的粉色围裙,和满屋子乱七八糟的防尘布、积灰作斗争。
孟娴也不去问他为什么这么帮她。她孤身一人,还生着病,有一个免费的劳动力,不用白不用——谁也没逼他。
她身上被晒得暖融融的,不自觉地在沙发上把自己蜷成一团,看着玻璃门内走来走去的傅信,没忍住勾了勾嘴角。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退烧后太疲乏,孟娴躺在沙发上不知不觉就睡着了,好像又回到了很多年前的某个冬日午后,她在妈妈的怀里昏天黑地睡过去的日子。
再醒来,已经傍晚了,金黄的夕阳还是温热的。
她坐起来,发现身上多了一条厚毯子。阳台门也开着,客厅被斜照进来的夕光铺满了,拖的干干净净、还没干透的木地板被这么一照,都能反光。
她走出阳台,经过客厅、餐厅,就剩最后的厨房了,餐桌上摆了两盘菜,还冒着袅袅的热气。
正这时,厨房的半面帘子被推开,傅信端着一个小锅出来了。看见孟娴,他语气淡淡,“醒了。”
“晚饭已经好了,坐吧。”
孟娴就坐下了,傅信又返回厨房,拿了碗筷出来,他掀开小锅的一瞬间,孟娴表情明显一愣——
那是一锅红枣山药粥,是剔去了枣核的红枣,切碎以后做成的红枣山药粥。
孟娴鼻头一酸,说不出的感觉瞬间盈满了五脏六腑,她看着傅信不太熟练地盛粥,视线微微模糊地落在他的双手。
他那样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科研天才,那双用来做实验的、金贵的手如今已经贴了两个创可贴,手背还有一片明显是烫到的不规则红痕。
似乎是休息到了孟娴的视线,傅信把粥放在她面前以后就把手背到身后去了,“抱歉,我是第一次给别人做饭,没什么经验。”他沉声道。
“不过粥和菜都是按照厨房里找到的一本食谱做的,调料写的都不太准确我就自己随便放了,”他顿一顿,目光落在那碗粥上,“但这粥肯定好喝,你尝尝。”
孟娴拿起勺子,舀起一点送进嘴里——粥炖得很粘稠,熟悉的味道也在一瞬间溢满整个口腔。
她喝一口,又喝一口,微垂着头,不知道何时,眼泪忽然就无声地滴进了碗里。
傅信一看,皱了皱眉,语气都透着不自信:“很难喝吗?”难喝的她都哭了?
孟娴哭的正难受,傅信这话一出,她摇摇头,抬手擦眼泪,“不难喝,好喝的,是我自己的原因。”
“那你……”为什么还要哭啊?
“别问为什么,”傅信才说了两个字,就被孟娴轻声打断了,她眼圈还红着,声音也透着微微的沙哑:
“看在你做晚饭的份上,老师再教你一件事。如果有一个女人在你面前哭,不要问为什么,要么抱着她哄,要么暂时离开使她免于尴尬。因为任何人都不想在别人面前露出这么狼狈的一面。”
孟娴的意思明显的不能再明显了,前者显然适用于他未来的爱人,后者则是泛泛之交的异性友人,比如她。
听了孟娴这话,傅信似乎陷入了沉思。须臾,他站起来,在孟娴还没来得及抬头看他的时候,他抬手,然后动作无比轻柔地把她揽到了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