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大型河流湖泊在一般情况下,都属于国有资产。
但既然加了“一般”这两个字,就意味着还有其他特殊情况。
地方政府在不违反相关法律和制度,不损坏人民群众利益的前提下。
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需要,将河流湖泊的使用权,承包给具备资质的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承包方在获得承包权之后,只要合法经营,便可以对水域资源进行商业开发。
河流湖泊如此,矿产等其他公用资源也是如此。
这一条,在全世界都通用……
更何况,搞媒体评论的也不是傻子,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通常情况下都是欺软怕硬的。
他们可能会打着各种各样的旗号,去抨击镇村基层,乃至市县一级的政府单位和官员。
但有谁见过,他们对省级以上政府及单位,公开发难的?
不能说百分百没有,但肯定非常罕见,就算真这么干了,也必须是证据确凿的恶性事件,没有任何争议和漏洞。
否则的话,很可能会被秋后算账……
比如之前闹的沸沸扬扬的的强拆事件。
强拆本就属于恶性事件,又叠加了网络大v和无数网民声讨的buff。
可即便如此,媒体们依然不敢把京州市委市政府做为攻击目标。
而是柿子挑软的捏,向厅级建制的示范区执委会开炮……
此次月牙湖人工岛及其周边水域承包,充其量就是存在着一定争议。
在这种情况下,媒体却公然对省政府提出质疑,实在太反常了。
正所谓,反常即是妖。
因此,祁同伟认为,一定有人在背后作祟,甚至包括前面那个环保学者,也很可能是受人指使的。
谁才是幕后指使人呢?
这个问题反倒容易分析了。
除了神经病之外,任何人主动去做任何事,都一定带有主观目的。
要么可以从中获取利益,要么可以得到情绪价值。
月牙湖清淤疏浚工程是件一举多得的好事,如果被迫搁置,不存在直接受益者。
间接受益者倒是有,那便是沿湖的四个市,他们可以因此省下巨额支出。
但这种事不可能进行官方运作,可以直接排除……
情绪价值方面,有嫌疑的人就多了。
月牙湖环境治理工作,损害了所有沿岸污染企业的利益,他们肯定怀恨在心,存在故意搞破坏的动机。
秦广华、刘修宁、江桂和这三个人,同样心怀不满,可能会使用这个办法出口恶气。
还有就是沙瑞金,虽然他在明面上支持月牙湖环境治理工作,但心里巴不得自己把事情办砸了,等着看笑话……
……
就在祁同伟反复推敲,谁嫌疑最大的时候,沙瑞金突然找上了门。
只见他一脸气愤的说道:
“同伟省长,这些媒体真是不像话,根本不了解实际情况,就胡乱发评论。
你为了治理月牙湖的环境污染,让老百姓用上干净的生活用水,绞尽脑汁,好不容易才凑齐了项目资金。
他们却站着说话不腰疼,打着公众利益的旗号,盲目对政府工作指手画脚,简直就是不可理喻。”
这番话听起来很公道,祁同伟却压根没当回事。
心道:少来这套,嘴上冠冕堂皇的,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想着什么。
“瑞金书记,您别生气,月牙湖治理工作牵扯到诸多利益关系,错综复杂,肯定会招来一些非议,这是难以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