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3-45。布施,赋定职责,遵守大小规范守则,聆听经过,虔诚活动和具有净化的誓言,其终极目标全是征服心意。实际上,全神贯注于至尊主,才是最高级的瑜伽。
11-23-46。如果一个人的心意完全专注而平静,那么请告诉我,施行仪式典礼,做布施和从事其他虔诚活动又有什么必要呢?如果一个人的心意仍未受到控制,迷失在愚昧中,他从事这些活动又有何用?
11-23-47。从不可追忆的年代起,所有感官全在心意的控制下,而心意本身则从不受摆动。他比最强劲的还强,他的神圣力量令人恐惧。因此,谁若将心意置于控制之下,便是所有感官的主人。
11-23-48。由于不能征服这难以克制、其催涌不可忍受且折磨内心的大敌,心意,所以许多人困惑不已,毫无意义地与他人发生纷争。因此,他们结论说,其他人要么是他们的朋友或敌人,要么是满不在乎他们的竞争对手。
11-23-49。跟不过是物质心意的产物,这具躯体,认同的人,智性混沌,总想着“我”和“我的”。他们的“这是我,那是别人”这种幻象,致使他们游荡在漫无边际的黑暗中。
11-23-50。如果你说这些是我快乐和痛苦的原因,那么哪里是处在这种概念中的灵魂的住所呢?这快乐与痛苦跟灵魂无关,而跟物质躯体交织在一起。如果某人的牙齿咬了自己的舌头,在这样的疼痛中,他能生谁的气呢?
11-23-51。如果你说支配躯体感官的半神人们引起痛苦,即便如此,这些痛苦怎能作用于灵魂呢?这种作用与被作用,只不过是变化不定的感官及其主宰神只间的相互作用罢了。当身体的某个部位打另一个部位时,居于那具躯体中的人能生谁的气呢?
11-23-52。假如灵魂是苦乐的原因,那么我们不会怪罪别人,因为苦乐不过是灵魂的本性而已。按照这种理论,除了灵魂之外,没有什么实际存在着,而且倘若我们感知到除灵魂以外的东西,那便是幻象。既然在这种概念中苦乐并不真的存在,那么为何要对自己或他人生气呢?
11-23-53。如果我们检验所有的星宿是苦乐的直接原因的假设,那么,所有星宿跟永恒的灵魂又有什么关系呢?毕竟,星宿的影响反适用于已经投生的物。而且,技艺精湛的占星家们早已解释过所有星宿只在互相引起痛苦。既然个体生物有别于这些星宿,有别于物质躯体,那他应该向谁泄愤呢?
11-23-54。如果我们设想果报活动是苦乐的原因,那么我们仍未谈到灵魂。物质活动的念头产生于存在着有知觉的灵魂和作为这种活动的反应而经历诸多苦乐变化的物质躯体的时候。既然躯体没有生命,那么它怎会是苦乐的真正接受者,而实际上完全灵性且超然于物质躯体的灵魂更不会是,既然karma在躯体和灵魂中没有终极基础,那么一个人能生谁的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