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标笑着说,仿佛经历的痛苦,都跟过眼云烟一般,挥挥手就退散而去。
沈咪咪似乎也意识到自己的玩笑话,中伤了这个大胡子。
她放下了自己的身段子,抱歉地说道:“对不起。。。。。。我不该说那样的话。。。。。。”
她以为,人人都有妈妈。
这是一件再也正常不过的事情。
胡标大大咧咧地跷起二郎腿,他是那种对自己内心的伤痛,能用开玩笑的方式说出来的真汉子。
自己说这些,也并不是为了煽情。
只是想让沈咪咪明白,她到底有多幸福。
所以一个这么幸福的人,还成天抱怨,就有点不知好歹了。
“我以为,身在福中不知福这句话,是用来洗脑用的呢。。。。。。”
“沈大小姐,我真的很想知道,您究竟要去干什么伟大的事情,连自己的母亲都要嫌弃呢?”
沈咪咪不语,他不懂,胡标压根不会懂。
他只是个兵。
一个以服从命令为天职的兵,永远不会懂自己要做的事情。
维护正义这四个字,对于他来说,过于浮夸和虚伪。
所以她便无趣地掉头往回走,算是给这个来自边疆,没有母亲的汉子一个面子。
沈咪咪不再抱怨,不再埋怨自己的母亲,而是陷入了一种几乎接近自闭的沉默。
她独自坐在沙发上,望着天花板,看着亮晶晶的吊灯。。。。。。发呆。
胡标在想,想她这样有钱人家的孩子,思想内容应该很丰富吧,她在发呆的时候,应该没有自己那么低俗。
自己发呆的时候,总是会幻想美女成群地接近自己,破天的富贵找上自己,这些物质的低俗的东西。
沈咪咪发呆,脑袋里会想些什么呢?
就好像,农民会时常幻想皇上种地也要用金锄头一样。
阶级的差距,连幻想都要分开来。
嘀嗒嘀嗒——
墙壁上的闹钟,一直响着。
胡标开始悄悄脱下自己的外套,只见外套背部,全部都是被玻璃碴子刺破的洞,每一个洞都带着血迹。
将沈咪咪带进来的时候,他没来得及去处理伤口。
此刻,他的背部刺痛得厉害。
抬头望去,卫生间就在不远的距离,穿过客厅,就在厨房旁边。
可是他坐在门口,一直不敢动弹。
甚至还要强装着,一副很有精神的模样。
并不是不信任沈咪咪这孩子,而是他不敢。
不敢将自己的视线挪开沈咪咪一步。
嘀嗒——
房间内,发出一声并不属于时钟的滴答声。
胡标只感觉背后火辣辣的,低头看去,发现一滴血落在了地板上,他连忙用自己的脚挡住。
同时将外套翻转过来,继续披在了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