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杨霄狠狠地掐了一把大腿。
老天爷给他重新活一次的机会。
不往前冲,杨霄还会像前世的最后二十年那样,生活在无尽悔恨中。
往前冲也许会死。
但那何尝不是一次自我的救赎!
“拼了!”
杨霄拔出腰间的六四式手枪,取下弹夹,看到里面只有三发子弹,向着王所拐进的小巷跑去。
杨霄曾经工作的金湖派出所位于城乡结合部。
城市还有几年才会扩张到这里。
现在街道两边都是老百姓自建的小楼。
楼栋之间的小巷错综复杂。
杨霄努力回忆二十年前的事情,凭借模糊的记忆在小巷里奔跑。
王所就在前面。
眼前的景象逐渐变得熟悉。
一张被雨水浸泡得掉漆的八仙桌。
散发着恶臭的垃圾桶。
瘪气的皮球。
还有贴着牛皮癣的电线杆。
等等!
就是这里!
王所就倒在这根电线杆旁边!
杨霄加快脚步,大声喊道:
“王所,小心!”
砰!
枪声在杨霄的喊声后响起!
王所听到杨霄的喊声,下意识停住脚步。
子弹贴着王所的小腹打在电线杆上。
杨霄此时已经冲了上来,把王所拉到身后,来不及去看清眼前的人,抬手连开三枪。
一个身材矮小的男人应声倒在地上。
胸口和额头往外咕咕地冒着鲜血。
男人的手里拿着一把五四式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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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张小华!
就算是化成灰,杨霄也认得这张脸!
“呼呼!”
杨霄走到张小华的尸体旁,死死地盯着他的脸,大口地喘气。
三枪!
怯懦、恐惧和悔恨都在这三枪中烟消云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