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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玛(第1页)

对于在批发市场长大、又干过一年半服装销售的千岱兰来讲,说谎就像呼吸一样自然。

两年前,她还在深圳的一家电子厂打工,流水线上连轴转,一天干十三个小时,一个月能拿一千五;流水线忙得晕头转向,一周之内,只有周六下午有时间休息。

千岱兰埋头做满了六个月,拿到工资后果断辞职,听了一个同工厂姐姐的建议,跑去十三行街头的新中国大厦,去服装批发市场应聘档口小妹。

幸好爹妈给了一张漂亮的脸蛋,工厂食堂那吃不饱的饭也锻造出她的干瘦身材——档口小妹需要穿版卖货,越瘦高,穿版越漂亮。

招聘要求是160—170,体重95斤以下,千岱兰下秤的时候,非常感激工厂食堂大叔那永远在发抖、永远给不饱饭的手。

档口小妹的工资构成是底薪加销售提成,底薪四百,八个点提成。开始干活的第一个月,见钱眼开的千岱兰,在金钱的激励下,迅速练出了一张嘴皮子,能把每一个动摇的客人哄得心花怒放,签单拿货。往后三个月,她每月到手的工资从未低过三千。

也是这份工作,不仅让千岱兰被现在的店老板看中,还让她练出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领,脑筋灵活嘴巴甜。

千岱兰不明白为何叶熙京如临大敌——说谎而已,他和梁婉茵为什么这样紧张?

在她说出那句“本科清华,刚考研到北大”后,叶洗砚笑了。

不是那种嘲讽的笑,是很宽容、放松自然的笑。

越说谎越自信的千岱兰,也挺直腰板,终于能看到叶洗砚的脸;看清后,她呆了一呆,差点忘了怎么说谎。

要命。

叶熙京怎么没有告诉她,他哥哥叶洗砚比他长得还要帅?

虽然是亲兄弟,但兄弟俩的长相并不完全相似;叶熙京皮肤更白一些,更倦倦懒懒一些,像猫;可叶洗砚相对更端正英俊些,是那种千岱兰的父母都会夸的那种正统英俊。

千岱兰甚至能清晰地看到他的睫毛。

叶洗砚说:“岱兰,我记得你似乎还不到十八。”

“7月29生日,按照老家习俗,虚一岁的话,我都快十九岁了,”千岱兰说,“四舍五入就二十啦,这个年龄,努努力应该也能读研。”

“即使是二十岁读研也不多见,”叶洗砚笑,“看来你不仅聪明,学习上也很努力。”

千岱兰笑:“谢谢哥哥夸奖,没办法,天生聪明难自弃。”

她听见叶熙京在身后深深叹气。

千岱兰心想,富二代就是没见过什么世面,说个谎话也这么紧张。

谎言被发现,只要你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那么多漂亮的场面话,大家不都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用谎言来维持住体面吗?

叶洗砚没有第一时间不悦,就证明了他想保持这个“体面”,绝不会拆穿她弄得大家都很难堪——她可不就得赶紧蹬鼻子上脸——啊不,顺杆儿往上爬吗?

这么简单的道理,没吃过苦的好命小孩居然真不懂。

如她所料,叶洗砚果然没有继续这个话题,他很自然地说了些礼貌话,问千岱兰什么时候来的,现在住在哪里;最后提出,他为千岱兰订这里的酒店,已经和经理打过招呼,千岱兰住的、吃的,都由叶洗砚结清。

是千岱兰能想象到的、最妥帖的、哥哥招待弟弟女朋友的方式。

他似乎很忙,电话一直响,菜没吃几口,就离开去露台接电话;不多时,杨全也跟着去了。

人一走,梁婉茵就问千岱兰:“你什么时候还去清华读研了?你没上过大学就算了,连校名都能记错?”

“命运掌握在自己嘴里,”千岱兰专心夹菜,说,“你看,他也没说什么嘛。”

她很喜欢面前白瓷细长盘里摆着的一种菜,两种薄薄面包中夹晶莹碧绿的生菜丝和薄薄烤鸭片,里面还刷了一点点微甜微咸的酱,很好吃,一点都不腻。

只是一个盘子里只摆了八个,算下来一人只能吃两个。

千岱兰吃掉第二个后,惋惜地感慨这道菜一点都不实惠。

那么大的盘子,那么少的菜。

喂鸡都吃不饱。

“你住酒店也好,”习惯了撒谎精的叶熙京按着太阳穴,“我现在住我哥那边,你和他在一起,我还真怕他看出我们说谎。”

千岱兰说:“没事,我出去住挺好的,你哥应该也怕我们上床。”

梁婉茵安静一秒,不可思议:“你怎么能这样说话?”

“嗯?”千岱兰抬起头,咽下口中的油鸡枞萝卜糕,“不是吗?熙京不是准备申请去英国读研吗?这个节骨眼上,应该没有人希望能搞出人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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