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独孤夜连忙说道,“思思是第一个。”
路冠鸣笑了笑,握住他的手腕轻轻抬起,盯着他指骨修长的手说道:
“一般手好看的人做起细活儿来就会得心应手。”
他的袖口微微滑落了几寸,她惊讶地发现他手腕处竟有一道乌黑的血痕。
仔细一看,居然是一根根头发丝缝入了血肉,在他手腕上连成一圈线,像戴了一个特殊的“镯子”。
“阿夜,你这是……”
路冠鸣睁大眼睛愕然望着他。
独孤夜语气很平淡地解释道:“思思,这是你的头发,我把它缝在自己手腕上,一针针刺穿皮肉,扎进骨髓,就像将爱你埋入骨血一般。”
随即,他脸上竟露出兴奋愉悦,又痴迷到令人悚然的神情,接着说道:
“我之前也为我师父做过类似的事,可是没有刺穿骨头,只是在表面的一层皮肉,这次,我一针针深入骨髓,每痛一下都提醒着我爱你,这种感觉实在是太美妙了,根本停不下来,可惜……我手腕太细了,很快便缝完了一圈,等我再搜集一些你掉落的头发,会把另一只手腕也缝上。”
路冠鸣此刻脑海中只有两个字。
疯子。
他真是个疯子。
她实在不理解他的想法,在她看来,他种种行为都很令人匪夷所思。
“阿夜,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做是在自残?”
路冠鸣不敢说反驳他的话,怕他会情绪失控,只能试探性地问道。
独孤夜脸上仍挂着兴奋又痴迷的笑,并不认可她的话,语调很平和,却透出一种极致诡异的癫狂:
“思思,我这是爱你的表现啊,你不觉得这是我们爱情的象征吗?在我身体里留下你的痕迹,你的气息深入我的骨髓,你的发香会顺着我的血液流遍全身,想想就觉得很幸福。”
路冠鸣愈加不理解,蹙眉道:“可是……你不会痛吗?做这些事的时候你一定很痛吧?”
一听到“痛”这个字,他眸中的愉悦感居然更盛,仿佛化作一缕光亮透出他的眼底,无比兴奋地说道:
“我喜欢为你痛的感觉,让我欲罢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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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思,我想为你一直痛下去,越爱你,就越喜欢这种感觉。”
“最好是能痛到刻骨铭心,永远都不会忘记你,哪怕是日后下了地狱,也依然会记得我爱你。”
路冠鸣虽然清楚他已经无可救药,但依然想尝试着掰正他。
毕竟自己可不想整日跟一个疯子待在一起,时间长了她也会被他影响得不正常。
她注视着他,很温柔也很有耐心地说道:
“阿夜,表达爱的方式有很多种,为什么一定要选择如此偏激的方式呢?爱是让人变得更好,而不是自己伤害自己。”
“你说痛能让你记住我,那为什么不是开心和甜蜜让你记住我呢?爱给人带来的感觉本来就应该是美好的,为什么一定要是痛?”
她的话独孤夜一句也没听进去,依然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屑地说道:
“开心和甜蜜?这种感觉太容易得到了,你不觉得很廉价吗?思思,你说这世上有多少对夫妻是只能同甘不能共苦的?想跟一个人快快乐乐的再简单不过,钱和权力地位就能解决一切。”
“可为一个人痛彻心扉却不是任谁都能做到的,爱情带来的甜蜜和美好会吸引来很多根本就不配爱的垃圾,这样的人只会玷污至高无上的爱情,能在痛苦中坚守,并留到最后的,才是真正的爱。”
他的表情越来越认真,一本正经地说着自己另类的观念:
“思思,你根本不懂爱的真谛,我爱你这三个字太沉重,从来都不是那么容易做到的。”
“真正的爱不是因为你能给我带来幸福,也不是跟你在一起很甜蜜所以就爱你。”
“而是,哪怕你是致命的砒霜,是会刺伤我的荆棘,我依然愿意忍着痛接近你,拥抱你。”
“比起爱情的甜蜜,痛更令人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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