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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我们代表了华语乐坛(第2页)

抛开周易是他救命恩人这件事不谈,就算就只是单纯的用音乐来说话,周杰纶也很服气。

毕竟周易的音乐他本人确实也挺喜欢的,尤其是《给我一首歌的时间》以及《花田错》这两首歌。

在这两首歌的题材与处理上,周易给了他很多灵感。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他倒是觉得一些媒体对周易的赞誉还算保守了,毕竟周易的一专是实打实的和陶喆一样为华语乐坛开辟了一块新类别市场。

只不过,相比于大众们所喜爱的hiphop元素歌曲,他更喜欢的还是《花田错》这首编曲作曲都很奇妙的歌曲,元素很新颖,他能明显感觉到周易是在通过这首歌在玩一种很新的东西。

就像是陶喆改编后翻唱的经典老歌《望春风》一样。

而且他可以肯定的是陶喆这首改编后的《望春风》在周易心里评价也很高,否则的话其一专内的那首hiphop元素爆表的《快乐崇拜》也不会有“爆炸头在望春风”这句rap词。

这是他作为一名音乐人的直觉。

而在周易这边,说实话他接到周杰纶电话的时候还是有些哭笑不得的。

真就又菜又爱玩。

不就是他用脚把篮球踢进篮筐了吗,多大点事。

“怎么,周杰纶又找你打球了吗?”

华纳办公大楼,录音棚休息室内。

眼看着周易挂断了电话,脖子上挂着监听耳机的孙燕姿坐在椅子上转过身来,看着提笔记下了篮球场位置的他开口好奇道。

“嗯,那小子消息还挺灵通。一起去吗,正好也好久没见了。”

“我又不会打篮球,去干嘛,当啦啦队吗?”

说是这么说,但孙燕姿身体还是很诚实地从椅子上站起身了。毕竟待在录音棚里待久了也不行,她也想出去透透气。

闻言的周易不置可否道:“那正好啊,给我当个端茶送水的啦啦队。”

“得了吧你,就你那几下三脚猫的篮球技术,我还给你当啦啦队。”摘下耳机的孙燕姿直接笑出声:“你也就足球厉害而已,篮球,你打的和周杰纶也大差不差。

“我现在甚至怀疑周杰纶之所以会这么喜欢找你打球,纯粹是因为他终于找到了一个跟他水平差不多的人,不用被虐了。”

作为曾看过周杰纶与周易在篮球场上那堪称卧龙凤雏一般表现的人,孙燕姿至今都不愿去回想那几段完全可以说是无聊至极的斗牛比拼。

而且相比于偶尔还会花里胡哨的周杰纶而言,周易就是一个飘忽在三分线外的纯射手,球到手就是三分定投。

球场格言就是别管进不进,姿势一定要帅。

真·用脚踢都比用手投投的准。

“废话,我又没怎么打过篮球,也就高中的时候在班上看我身高比较高,被人叫过去凑队过。”

对于孙燕姿的看法,周易表示十分抗议。

他在足球上的造诣可比在篮球上高多了,没看到安踏都因为他造出来的热门足球梗来上门送合同了吗。

有本事让周杰纶到足球场上跟他比比,不把他人过傻了可以当场改名叫八卦。

因为没有宝岛驾照的缘故,周易还是坐着孙燕姿那辆小宝马去的篮球场。时常蹲守在华纳门口的狗仔们见到周易和孙燕姿结伙出门,更是激动到狂摁相机快门。

压根就不怎么在乎狗仔的周易在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好笑的提醒了孙燕姿一嘴,后者顿时一脚踩下了油门。

甩掉了狗仔之后,一路风驰电掣的两人这才到达了篮球场。

注意到孙燕姿车牌的周杰纶第一时间站在了篮球场边,双手举起不断朝宝马车的方向挥舞:“这里!这里周易!”

周杰纶的身后,正在跟刘畊宏斗牛单挑的一个男人听到了他的大呼小叫,顿时停下了动作,挺直腰板向宝马车的方向看去。

与他有相同动作的,还有一个坐在场边地表上当啦啦队的女人。

“介绍一下,这位是罗志祥,打球也很厉害的,也是名艺人。”

在看到下车的是孙燕姿与周易两人后,立刻选择性遗忘了一些事的周杰纶立刻介绍了起来。

而在介绍到那名自场边石阶上站起身的女人时,周杰纶的脸上则带了几分肉眼可见的兴奋:“她是徐若瑄,也是我的好朋友,我专辑里的《可爱女人》、《龙卷风》、《伊斯坦堡》三首歌的歌词都是她帮忙写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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