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孟韶欢完全顾不上了,她从门外扑进来,扑到李霆云面前求饶,一连串的话打着抖冒出来。
“是我的错,我不该跑,与红梅无关,她——”
她的尾音发着颤,语无伦次的说着话,跪着膝行到李霆云面前,却正见李霆云捏着酒壶,笑吟吟的撑着脸看着她。
李霆云长的好,他轻佻浮躁,嚣张跋扈,却生了一张近乎能称得上艳丽的圆面,眉眼锐利,混着那股艳光,像是镶了宝石的剑,华美锋利。
平日里他打人时,叫人不敢多看,但当他醉酒后笑起来时,身上便飘出一种独属于少年人的风流浪荡,打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看见孟韶欢爬过来,他便又如同以前一样,笑着问:“韶韶生的貌美,可要做本侯爷的侍妾?”
他是那样记仇的人,曾问过的话,现在连一个字都不变,但孟韶欢却不敢如同上次一样答。
那时的孟韶欢抱着琵琶,不肯正眼看他,而现在的孟韶欢跪在地上,昂着头,湿淋淋的脸上映着尚未消散的惊恐与不安,那双桃花眼哀求的望着他。
听见他的话,她那张娇媚的面抽动着颤了两颤,硬生生提起颧骨来,挤出了一个难看的笑容,讨好着、干涩的跟出一句:“能跟小侯爷,是韶韶的福气。”
那样柔顺的姿态,让李霆云的胸膛爆出一阵快活的笑声。
他成功驯服了一只狸奴。
好狸奴,他喜欢。
李霆云抬起手,满意而怜爱的揉着她的面,道:“去吧,你现在是本世子的妾,他们都当听你的话,纵是你想去烧白府的院门,本世子都随你。”
做他的妾,会比做旁人的妻更高一头。
孟韶欢被他一触,浑身都打了个颤,却不敢避让,只得等他收回手后,才狼狈的逃出这里。
当她再走出这扇门的时候,一切又与方才不同了。
刚才那些押着她的奴才突然换了一张恭顺谄媚的脸,她要放了红梅他们就放了红梅,她要请大夫来他们就请大夫,孟韶欢浑浑噩噩的看着人把红梅抬进去,守着大夫来医治。
可是大夫来的还是晚了,红梅没能扛过去,她从一个鲜嫩的姑娘,变成了一具不会说话的、青白失温的尸体,摸上去冷冰冰的,透着阴阴的寒,被打烂的内脏淋了阴雨,发酵成一场灾难,七窍都开始往外淌血,面颊涨成乌青色,血迹润湿锦绣床褥,滴滴答答的落在矮阶上。
孟韶欢依旧不肯松手,现在换成红梅躺在床榻间,她跪坐在床前矮阶上。
她像是红梅那一日握她的手一般去握红梅的手,颠三倒四的说一些话。
“待你醒了,我带你回家,不知你爹娘可有想你,兄妹可有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