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得很……机灵鬼!快去打水!”林阿彩的心里,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暖乎乎过。
面前的这座小山,在她眼里就算是几座金山银山,她都不换。
……
打来水,林阿彩开始认认真真地为躺在炕上的男人擦脸。
四分之三的脸上都沾着泥土。
林阿彩一直都没顾得上看看对方的长相。
她以为,这人锦衣华服,身材高大,顶多也就是个一表人才的富家公子哥而已。
没想到啊!没想到!!!
这脸……
越擦越让她心跳!
剑眉入鬓…鼻梁高挺…完美的下额线还有唇形……
最最让她无法直视的是,他的皮肤竟然好到离谱。
林阿彩有一瞬间觉得,他一定是做了什么护肤项目了。
没错!就是光子嫩肤。
她没穿过来之前总去做。
正胡思乱想间,男人忽然渐渐睁开了眼睛,冲着她笑了笑。
卧靠!
盯着那双好看的桃花眼,林阿彩彻底服了。
长得如此绝色就算了!
他竟然还有酒窝???
还特么的两个……
等等!
林阿彩你别昏头,就算这人长了一张顶级明星脸,又跟你有毛关系啊?
瞎激动个屁!
请坚守住你的个人立场!
——不婚主义的人,无视一切男性生物。
一通自我暗示果然有用,林阿彩竟然能若无其事地为这男人褪去染血的外衫,换了件他哥的粗布衣裳穿。
“多谢…小兄弟出手相救…敢问这是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