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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第1页)

北歌无奈一笑:“行,你说什么是什么,现在可以去抓药了吗?于晴的飞机还有五个小时落地。”

于晴在俄国中转,俄国的飞机向来赶早不赶迟,落地神速,估计用不了五个小时。

是以,两人抓了药,出去吃了顿饭,回来拿医院熬好的药,再去机场,时间刚刚好。

卫姝在路上捡了个纸箱,用水彩笔在上面画了个彩色的蜥蜴。

北歌正在找地方停车,瞄了一眼,随口问道:“怂怂还跟着于晴一起住吗?”

卫姝头也不抬地“嗯”了一声。

简短的交流结束,北歌愣了一下,瞬间放慢车速,震惊地看向卫姝:“你记得怂怂?”

卫姝被她问懵了,指了指纸板上面的蜥蜴:“你是说这个吗?于晴和我视频的时候让我看的,她养了好多宠物,蜥蜴,白额高脚蛛,蜜袋鼬,柯尔鸭,还有一只奶牛貂呢。不过前不久,她的金丝熊死了,于晴难过了好长时间,火化后装进小罐里,这个视频在国外还有几十万的点赞呢。”

怂怂是北歌暑假那年陪于晴和卫姝一起买的蜥蜴。北歌心如擂鼓,刚才那瞬间,她几乎以为卫姝恢复了记忆。肾上腺素急速飙升,以至于现在心口都隐隐作痛。

“原来是这样。”北歌屈指擦去额角的汗滴,将车停入车位。

说不准得知卫姝没有恢复记忆的心情是如何,到底是喜是忧,但不得不说,北歌长长舒了一口气。

要是卫姝现在恢复记忆,北歌还不知道要如何面对她。

“金丝熊的寿命本来就不长,这是她送终的第三只金丝熊了吧?”恢复正常后,北歌顺势开口问道。

“这个倒是不清楚诶,于晴在挑战仓鼠的存活时长,目前还没有超过四年的,但这只不一样,这只最好看,是个卷毛,活了一年半就死了。”卫姝说起这个就有点伤感,一个人要是喜欢养猫猫狗狗,起码能陪人十几年,可于晴喜欢仓鼠,这种小型宠物注定活不了太久,她每几年就要看着它们老死,生离死别什么的,很挑战心理承受能力。

北歌理解般点点头:“咱们还是老老实实养叮咚吧。”

卫姝心有余悸:“嗯,就叮咚一个崽,咱不养二胎。”

飞机落地,接机口站满了接机的人。

卫姝举着彩色蜥蜴的牌子在人群中一站,瞬间成为全场最靓的崽。

蜥蜴惟妙惟肖,色彩运用也违背常理,总之就是很拉风,很酷炫,以至于晴出来晃了一眼就直奔两人而去。

“宝贝!”于晴甩开行李箱张开胳膊像一只胖头鹅朝卫姝扑过去。

北歌叹了一口气,上前拦住于晴走出s路摇摇欲坠的行李箱,拉在手上。

转头,卫姝已经被一米七几的于晴拦腰抱起来在空中转了三圈,末了还“吧唧”一口亲在卫姝脸上。

北歌立刻黑脸:……

几年不见,于晴还是这样彪悍。

“她胳膊有伤,你快松手!”北歌提高音量。

于晴置若罔闻继续转圈。

“你的行李,”北歌撒手,把卫姝从于晴怀里拽出来,抽走她手里的纸板扔给于晴,冷声冷气道,“自己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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