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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森林(第1页)

在兰树下,有一个石头建造的高台,跟周围造型粗犷工艺粗糙的石凳相比较,这个高台的工艺简直可以用精美绝伦来形容。这是一座祭台,分为三层,最顶层只有一张四方桌的大小,那是用来捻土为香的香台,在充满泥土气息的烟尘之中,拉开一场盛大而虔诚的祭祀的序幕。接下来一层,围绕着这香台一圈,不过两个巴掌的宽度,上面摆放着祭祀的各种野兽的肉。而最下面一层,距离地面不过一个脚踝的高度,里面是一圈凹槽,这凹槽在地上围着整个祭台一圈,与大地和整株兰树融为一体。凹槽呈现出暗红色,跟上面几层一点儿也不同,而且还隐隐约约有血腥气息。毫无疑问,这里应该是用来盛放血液的地方,秦天猜想,捕获来的猎物,当着兰树的面宰杀,把鲜血倒进这个凹槽里去。传说中最为血腥的鲜血献祭,在原始部落里也最为流行。不过唯一有一点让秦天表示疑惑,这凹槽挺大的,要是倒满鲜血,恐怕至少上百斤才能装满,这得打猎多少猎物才有这么多血液啊。还有就是,这里就是兰树的根部了,鲜血浸入土地,对这大树没有影响吗?只听过给树浇水的,还没见过给树喂血的。锣鼓声之后,便是作为村长的孟武九开始啰嗦一些话,秦天是没兴趣听的,他现在唯一想的事情就是这一次出门到底能不能采集到阳心果。毕竟四十八小时的任务时间,如今已经过去了十几个小时,如果在明天下午之前不能采集到阳心果,任务就失败了。好在现在的领导还没有文明社会里的领导有那么多丰富的措辞,因此村长的啰嗦非常简短,只有在这样的时候秦天才会感慨文盲真好。祈祷完毕之后,青壮年就该上山打猎了,而妇孺孩童则留在村子里进行采集和喂养的活动。秦天之前以为陆灵是会跟着一起去打猎的,但是后来他发现自己想错了,尽管陆灵有着相当男人的身材,但是终究还是个女人,陆明远说,女人不打猎,这是规矩。不过他自己也说不清楚这是什么时候传下来的规矩。“秦天,走吧。记得跟紧我,别乱跑。”大家一同出发了,陆明远让秦天跟在自己的身边,再三嘱咐。秦天点头,道:“好的。”陆明远手里拿着一根标枪,腰间别着一把砍柴刀,背上背着竹篓。其他的人也差不多,看来这是标配。他又从自家屋子里拿来一根标枪,给秦天,道:“你拿着,遇到危险也好防身。”虽然有狂拽炫酷的断刀,但是秦天觉得断刀是自己的秘密武器,自然不能轻易展示,倒是大大方方接过标枪,道:“谢谢陆叔叔。”一百多号人,就这样浩浩荡荡出了村子。“早点回来。”“一路平安呀。”“丰收。”妇女老人和孩童,在村口聚集,看着男人们进山,在后面喊起来。秦天心中突然有一种异样的感觉,一种被人牵挂着的感觉。毫无疑问,在这样的原始部落里,为了吃饱肚子,有时候或许会牺牲性命。但是大家都别无选择,在拼搏一把和坐等饿死之间选择,大家都选择了前者。这还是穿越到这里以来,秦天第一次有机会打量这个神秘的世界。兰树村的范围,仅限于被那一株大到不像话的兰树覆盖着的一片,出了这个范围之后,周围就开始缭绕着雾气了,刚开始的时候雾气很淡,能看到一百米远的地方,但是越往外面走,雾气就越是浓厚。“陆叔叔,这里为什么这么多雾气啊?”秦天心中好奇,这么浓郁的雾气,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产生的啊。“这个就我也不知道了,反正自打我出生起,就看到这些雾气了,不知道它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的,也不知道它们是从哪里来的。”好吧,秦天觉得自己应该想到的,跟陆明远这些人讨论这些东西一点儿用处也没有。在队伍的前面,孟少乐的心情确实格外好。“那家伙肯定还不知道吧,一旦进了森林,他就死定了。嘿嘿。”看孟少乐心情不多,旁边的孟二赶紧恭维一句。孟少乐得意道:“没错,里面多危险,只要我略施手段,他就插翅难飞了。哼,跟我抢女人,野兽一定会把他撕成碎片的。”秦天自然不知道前面三个人在谋划着要怎么置自己于死地,他只是单纯地为这样的景色感到好奇。同时他也在寻找着,阳心果在什么地方——当然走了很久都没有找到。在这浓郁的雾气里面抬头都看不到太阳,因此秦天自己也不知道到底走了多远,只是听见前面有人大喊一声:“进林子了,打起精神来。”林子?这不是草原吗?秦天想起来,自己刚刚进村子的时候,孟少乐好像说这里是什么迷雾森林来着,当时秦天还觉得奇怪,这里明明全是草,怎么叫森林呢?现在听这么一喊,想必森林只是外围吧,进来之后就有树了。果然,往前走一会儿,雾气稀薄了很多,低矮的灌木出现在眼前,往远处看,隐隐约约能看到高大的树木,看起来像是热带雨林。“这里还有这么壮观的森林。”秦天不由得感慨道。陆明远说道:“是啊,我们兰树村也算是造化吧。迷雾森林其实很大很大,这下面的草原都不知道有多大的范围,听说草原的深处,这白色的雾气,浓郁得都凝聚在了一起,行走在那样的雾气里,就好像在水里行走一样。而在那种地方,生活着数不清的灵兽,个个都不知道多么厉害。”“老人们说,如果从头顶上看,这一片覆盖着迷雾的草原,就好像是给这大森林了一层白色的边一样。而我们兰树村,就处在这森林和白边之间。穿过迷雾,到外面的新隆镇去,是我们祖祖辈辈的心愿,但是这中间隔着这一层迷雾,迷雾中又危险重重,至今我们也没有办法离开。还好我们可以向迷雾森林讨生活,真是上天的恩赐。”“之前,就在这草原上,都生活着很多小动物,比如说野兔,野鼠,那些都是我们的食物来源。但是随着年月的增长,这些动物越来越少,后来我们只能够捕猎大型的野兽,大野兽十分凶猛,我们捕猎也变得困难起来了。”“再后来,这些大野兽也知道不是人的对手,便退进这迷雾森林里面来了。我们现在要想猎杀野兽,不得不进入迷雾森林。”秦天一听,好嘛,这就是活脱脱一部人与自然抗争的漫长史诗啊。说话间,大家已经开始进入迷雾森林。迷雾森林似乎是个土丘,地势要比草原高一些,往里边走,有一股在上坡的感觉。“进了森林之后就要小心了,因为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危险,或许脚下和树上会有毒蛇毒虫的。”陆明远告诫秦天。这个秦天自然知道,森林里最怕的不是那种大型野兽,而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窜出来啃你一口的毒蛇和毒虫,它们体积小,速度快,难以防备。话音刚落,秦天就发现,似乎有什么东西窜出来,刚打算开口,却见这东西一下子撞在一个树桩上,把自己给撞死了。定睛一看,秦天发现竟然是一只兔子。“吓死我了,还以为是什么呢,居然是一只兔子,还是自己撞死的。”秦天刚刚准备去拿那兔子,却有个人比他还要早一步,一下子就把野兔子抓在手里,随后大笑起来。“可以啊。”“今天打猎我们一定会很顺利的。”那捡到兔子的人说道:“你们继续前进吧,我就在这儿等着,肯定还有会兔子撞上来的。”秦天一听,这是守株待兔的节奏啊。这人还真的就一屁股坐在那树桩旁边不走了,手里捏着撞得头破血流的兔子。秦天想,你这么大个人坐在这里,瞎子才会看不见你啊。不过随后一想,那树桩也挺大的,要是不瞎怎么会撞上去?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一声嚎叫却传进了所有人的耳朵里面。这一声嚎叫十分凌厉,大家的心中都是咯噔一下,有人说:“怎么这才刚刚进山,就遇上大型野兽了?”按照以往的经验,这种地方顶多也就是小兔子小鼹鼠之类的动物活动。而听这个声音,显然不只是小动物那么简单。“啊,是狼。”当这嚎叫的动物出现在大家的视野里的时候,大家都惊讶起来。秦天感觉到陆明远明显紧张了一下,他想起来陆明远说的,狼都是群居动物,这里出现了狼,意味着出现的是一群狼,也不仅仅是这一头。毫无疑问,刚才的这一只野兔,就是被这一头狼追逐,慌不择路,才一头撞死在树桩上的。这特么刚才谁说今天打猎会很顺利的?你出来一下,我保证不打死你。一进森林就遇到狼群,这还顺利个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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