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女孩儿她认识,叫陆妍淇。
是她曾经初中的同桌兼闺蜜。
她开朗自信,阳光大方,跟阴鸷沉默的自已形成鲜明对比。
记得初中刚开学时,自已因为外表出色被几个男孩子堵着要联系方式,自已吓得瑟瑟发抖,是陆妍淇挺身而出,挡在了自已面前。
陆妍淇就像是一束光,照亮了她整个人生。
后面的日子里,她与陆妍淇无话不谈,成为闺中好友。
而凌云,则是她灰暗世界的一抹彩色。
凌云是转校生,他擅长歌唱和跳舞。
在一次庆典上,他一首鬼步舞嗨翻全场,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也成了众多女生心目中的男神。
青春时的情窦初开,恐怕就在那时萌芽。
那时的她,只能将所有心思藏在心底。
她觉得,她这等出身淤泥之人,配不上他。
直到有一天,在球场挥汗如雨后的凌云转动着篮球来到教室。
教室里,唯有柳芊芊一人在座位端端正正坐着,厚重的刘海挡住了她清丽的容颜。
凌云径直走向前,将她厚重的刘海挽在耳后。
冰凉的触感吓了她一跳,她抬头,惊恐不安的眸眼中映入少年俊秀的面庞。
“哈哈,你还是这样好看。”
“你这张脸,可是大自然的馈赠,你为何要用厚厚的刘海遮住这般美丽的容颜呢?”
“实在太浪费了!”
凌云戏谑一笑,眼中闪过一抹惊艳。
她低头,厚厚的刘海再次落下,挡住她心中的惊涛骇浪。
这是她第一次被人夸奖,还是被自已暗恋许久的少年夸奖,那一刻,她感觉自已好似将要融化。
再后来,她扎起了厚重刘海,露出清丽容颜,渐渐地,她脸上也有了笑容。
如果没有被渣爹拉来还账,她想,她可能会考一个好大学,也许还能跟凌云在一起。
可惜……
人生没有如果。
陆妍淇跟凌云在一起了。
最好的闺蜜跟自已暗恋许久的人在一起了。
她应当为他们感觉到开心。
事实上,她也的确是这么做的。
她热情邀请了陆妍淇来自已家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