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分,不过分。
再过分,这会儿也只能是不过分。
一百万两白银啊。
光一想想这个数字。
老朱内心就肉疼了起来。
贼头疼。
一百万两。
他大明,前年所有赋税收入加起来,如果以白银折算的话,也才堪堪在一千万两。
这一下子就要了一百万。
而且这一千万两白银,也不是只进不出。
赋税这个钱,取之于民,朝廷收了这么多银子进来,但是朝廷各方面的开支,都是需要这笔银子的,真正能够流通,或者进内库的压根就没多少。
甚至于,他内库都不一定能有一百万两白银。
五十万两白银,一个能够救标儿的消息,买不买?
买!
必须得买。
虽然从书籍上看,自己后续是立了朱允炆这孩子当皇帝,但是一千万个朱允炆也不及半个朱标。
从亲属关系上,再喜欢的孙子也不及儿子亲。
从大明国家层面去,朱标就是大明最佳也是最好的继承人,没有之一,这个价值远远超过这五十万两白银。
五十万而已,跟朱标性命比起来,显然是标儿更重要。
至于他自己。
老朱很肉疼很不想出这笔钱。
但毕竟是救他命的。
将死了的他从阎王爷手里救回来了。
难道他堂堂大明的洪武皇帝一条命还不值五十万?
但真要他拿出五十万的时候,老朱又是格外的肉疼。
这纠结来纠结去的。
哼,不就是一百万嘛。
大不了咱让下面的人再多印点宝钞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