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线稍稍往前。
黄昏时分。
在林扉遇上温静怡和张明敏后,童薇光一个人先走一步。
她今天穿着城东初二中的校服,经典的上白下蓝,不必多说,自然是林扉送她的。
中考过去了,毕业照都拍了,饶是几天后的毕业典礼,校方也没有要求同学们穿校服回去。这意味着校服已经没用。
而物流中心的兼职,总是体力活,对于衣服的磨损比较明显。
童薇光表面上是系统猎人,但在俗世里、只不过是一个打散工的流浪少女,经济拮据,可更换的衣服很少。
因而,校服有点废物利用的意味儿。
送校服那会儿,童薇光还问道:“这样子好吗?”
“怎么不好了?”林扉反问道。
“校服,应该是很有意义的东西,你把它们全部当废物送我了?”
林扉板着脸,认真道:“不是我有意把它们当废物,而是它们就是废物!什么都承载不了的废物。”
这是林扉的真心话。
初中三年,他的青春什么都没有。
所谓的校服,也谈不上什么意义。
“你总是这样子,不愿意以真心待人,总是幻想用谎言换取真心。”
“不要管我的事,管好你自己!”
就这么,童薇光收下少年的校服,上衣是不怎么喜欢,衣领很不舒服,裤子改短了,倒是不讨厌,很适合打工时穿。
而这一刻,当童薇光一个人走在街上的时候,吸引不少路人的注意力。
“快看!快看,白毛…”
“还穿着初二中的校服,好好看。”
“香汗淋漓的,隐约透出沉色的内衣…”
听到周围人的议论,童薇光显得有些无奈,香汗淋漓什么的都是色小鬼的臆想,明明是臭汗来的,一点儿都不好闻。
只不过。
倒是不小心想到林扉说过的话。
如何创造一个受欢迎的人气女角色。
答曰:白毛。
“原来那家伙没说错。”
相较于外界无聊的目光,童薇光更加在意内心的感触。说起来自己有好几年没有穿过校服,针不戳。
最近,想起以前事情的频率越来越高了。
一路上,还有不少人上来搭讪,索要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