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马的可食用价值要远远小于本身的价值。
阿水这女人……居然说宰就宰了。
“那,马车呢?”
他又问道。
阿水随手指了指庙旁的那些新添的柴薪。
“拆了。”
“马车煮马肉,图个原汁原味。”
闻潮生:“……”
阿水用两根枯枝作筷,捞起了一片马肉,吹了两下便放入嘴里,慢慢咀嚼。
“那些酒碗被堂口的人喝过,我嫌脏,就没拿。”
“要我说……这么冷的天,有酒喝,有肉吃就不错了,别那么贪。”
她说着,盯着眼神怪异的闻潮生,又道:
“嘿,你这眼神,莫不是觉得那马能卖出去换银子吧?”
闻潮生被她一点,好像懂了点,但又没有完全懂。
阿水举酒到他面前:
“喝。”
闻潮生跟她碰杯,又闷了一大口,呛得猛烈咳嗽起来,胸腹处暖和了一大片,额头竟也冒出些细密的汗珠。
“好酒。”
他沙哑着声音说道。
阿水放下盛酒的瓦片,自顾自地捞肉吃。
“你不懂这些地头蛇的规矩,马是七爷的马,上头被烙了痕,别人不能乱碰,碰了马,就是碰了七爷兜里的财。”
“我转手卖给其他马贩子,前腿走,后腿七爷就能带人把马抢回来。”
“卖马,就是害人。”
闻潮生有些不理解:
“县城里还有土匪?”
阿水纠正他道:
“不是土匪,是官匪。”
“刘金时穿着官服,不敢明着违背齐国王法,但总有些脏活,需要人来做。”
闻潮生听完,若有所思,抬头看着她:
“你不是苦海县的人,怎么会对这些知晓得这么清楚?”
阿水嘲笑一声,一口吞下了马肉。
“江湖,到哪儿都一个鸟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