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什么时候,买了这样的旗袍?颜色太素,你又瘦,穿上显得更加瘦弱,我看你还是穿亮一点比较好。”
“我也不喜欢,可是他喜欢!”声音低低的,无奈与偷欢并存一种的窃喜。
“噢,是秦启明回来了,你可以叫他上我们家,晚上就在我们家吃饭好不好?”林夫人一听,颜面大喜。
“不了,他在蒙斯坦西餐厅等我呢。”
“噢,原来,那你换上裙子,是不是更漂亮些?”
“可是启明喜欢素色,他人,就是这样令人讨厌。”
“他可不令人讨厌,他可是一个大红人,他长得儒雅,一种新派的青年气质,一手好文笔,听说,他去各学校演讲时,座无虚席,他,是政坛的一颗新星。听说很多名门望族去提亲,他都一一谢绝,他都解释,他已有婚约,实际上你们还没有定婚,他就认定你了,所以我想,你们还是早点定婚,以免夜长梦多。”林夫人兴奋着,担心着。
林小烟甜甜的笑了笑,所有的怨气都散去了。
“启明!”林小烟再次回到蒙斯坦咖啡厅时,秦启明还是那样的坐姿,手捧着书。
“你怎么又来了,你不是回去了吗?”秦启明惊觉地抬起头,夹杂着陌生的神色,一脸冷漠的望着林小烟。
“我换了这套旗袍来了,好看吗?”林小烟低着头,不敢正视秦启明,怯怯地说。
秦启明一双眼在林小烟那浓浓古典气质的脸上,定住了。
他这几天,闲得无事时,就看一些明清时期的小说,大多数哀怨的女子就如眼前的林小姐一般的脸庞,娥眉青黛,杏眼生盼,桃粉面颊,樱桃小嘴,楚楚动人,一头如娟丝的头发,一枚银簪,轻轻绾住,一身素色的旗袍,气质高雅出尘,令人任不住多看几眼。
她就如从明清小说那古典纸页中走出来的一个女子似的。
如果她不是林司令的千金,如果她不是自己谈婚的对象,或许他对她有种好感,愿意与她交谈,一想到,这位小姐就是自己的妻子,突然所有的心致了无踪迹。
“好看,倒是好看,就是有点俗!”秦启明没有思考的就脱口而上,林小烟一听,低下头,打量这身旗袍,紧张的双手不知如何摆弄,她这身衣裳俗在哪里了?
“扑哧!”秦启明看到她的慌乱,就忍不住笑了起来,“我说俗就俗啊!”
一双错乱的双眼,这才平和下来,林小烟一看秦启明笑了,特别高兴,“你说俗就俗!”
秦启明看到林小烟那么迎合着自己,心里略略不快,索性低下头,看手中的书。
秦启明看着书,纹丝不动,就像对面根本没有坐着一个人似的。
林小烟托着腮,一双眼,安静的,又夹带着一丝贪婪的神色,定睛的望着她未来的夫君。
林小烟看着,不知不觉间微笑了一下,这样很好,静静的看着,她愿意一辈子都这样安静的陪着他。
在林小烟的眼里,他一切的都好,哪怕他不理她,能给她静静的看着他,静静的陪着,她都觉得很自在,很幸福。
“秦少爷,林小姐,我来了!”一声清脆的响声,打破了这份沉默的空间。
秦瑶手腕挎着小包,笑眯眯朝他们走来。
“我的天哪,哥,你怎么没有给林小烟点一杯咖啡,你自己也没有点一杯?”秦瑶看到桌上只有两杯白开水,没有其它任何吃的东西,感到很意外。
“我在等你来啊,三个人在一起吃着聊着才开心啊!”秦启明收拾起书本,一脸笑意。
秦瑶一来,这气氛立马变得欢快热闹起来,有秦瑶坐在身边,林小烟感到特别欣慰,好像她就是自己的救兵似的。
“林小姐,怎么也不点一杯咖啡?”秦瑶觉得两个人就这样干坐着,而不喝一点?她完全不可思议的神色望着林小烟。
“嗯,我们就是等你来啊!”
秦瑶点了三份咖喱牛排,五分熟,林小烟最讨厌西餐了,可是秦启明喜欢吃,她也得喜欢吃,她就是这样认为的。
林小烟看到秦启明将带有血丝的牛排放进嘴里,嚼得津津有味时,也尝试着去吃,一放进嘴里,一股腥味直逼着喉咙管,忍不住呕吐,她极力忍着的呕吐声,还是从发出声音。
秦启明正与秦瑶侃侃而谈,一听到林小烟的呕吐声,不由的眉头一皱,双眼泛着怒气望着林小烟。
“如果你讨厌我,你可以离开,不要耍着千金小姐的小心眼!”
一脸正色的怒斥着。
“对不起,启明,我不是有意的,对不起。”
“林小姐,我告诉过你,你现在还没有资格叫我启明,你这样叫把我放在什么位置,你想把我当作你的哪些奴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