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被告进行答辩。
这个过程大多是由王律师发言,张三只是在法官问起时才会出声。法庭调查结束后,张三也适应了这里的压抑环境和庄严气氛。
之后是法庭答辩环节。对方坚持是张三的不当行为阻止了患者同事急救,从而耽误了最佳抢救时间,导致患者没有得到及时救援而死亡。
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并要求赔偿人民币50万元。
王律师据理力争,当庭放出球馆监控录像。并以录像为证据提出张三不仅没有阻拦急救,反而是积极抢救。
对方律师开始和林芸低声交谈。随后放出张三承认自己扎针扎错位置的录音。并围绕监控录像和录音内容开始提出问题。
问到张三行医资质,问到扎针目的,还问到张三是否有过心梗突发的急救经验。
前面问题,张三和王律师提前有过沟通,实话实说就好。但最后一个问题张三不想按照王律师之前的准备来回答。
王律师之前做过模拟,知道对方一定会有这个问题,得知张三没有心梗急救经验后,他告诉张三,“无论你是否有过心梗急救经验,在法庭上你都必须回答有。”
他让张三放心,这种谎言是正常操作,这样的民事诉讼,没有法官会去调查你是否真的急救过心梗突发患者。
即使调查也不怕,随便找一个说法都能为这个所谓谎言做注脚。
张三坦然回答,“心梗突发我没有过急救经验,但是我对自己有信心,可以缓解患者的突发症状。。。。。”
法官没有让张三继续,而是问起了为什么会把针扎在了患者的脚跟部位。对此张三也是实话实说。
他告诉法官,缓解突发心梗的两个主要大穴就在脚部位置,正是因为有人阻止并推倒他,才会导致银针扎到了患者脚跟位置。
他向法官强调,人体脚跟位置没有大穴,即使扎错也不会有什么伤害。
陈姓法官对他的这些话不置可否,出声打断他,“法庭上问你什么你就回答什么,多余的话不用说。”
然后问他,“你和对方不认识,为什么要去救他?”
这话问出,王律师心里一紧。虽然法官目前还没有表现出倾向性,但是这话里却是有陷阱。
“我是医生,遇到这种事出手救助是第一反应。”张三不懂法官为什么会问出这么奇怪的问题。
“录像里显示你先后三次靠近患者,第一次被人推开,第二次你用针扎错了位置。”陈姓法官问他。
“当时已经有人在急救,如果你没有用针把人扎坏,为什么在有人急救的情况下还要试图再次接近患者?”
张三直接回答,“我想上去帮忙。”他无法告诉法官那个人的急救他觉得不规范。只是自由心证的东西,他拿不出证据。
再说他只是想上去给患者下针缓解心梗的发作,与别人的抢救没有冲突。说帮忙也没有什么错处。
法官没有继续追问,但是多年打这类官司的王律师已经捕捉到了她的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