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官制
《金史》里虽有太宗天会四年(1126年)建尚书省的记载,但人们一般认为当时的尚书省是设在燕云汉地,与后来建立的三省制度无关。金朝政治制度的重大变革,直到太宗末年才提上日程,1134年正月,“初改定制度,诏中外”。由于太宗一年后就死去了,所以实质性的汉制改革是在熙宗朝进行的。1138年八月甲寅,金熙宗“颁行官制”,是即“天眷新制”。这是金朝政治制度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自金初以来实行二十馀年的女真勃极烈制度,“至熙宗定官制皆废”,以三省六部制取而代之。[7][26]
同年九月丁酉,“改燕京枢密院为行台尚书省”,这不只是简单地改换一个名称而已,它的性质已经发生了变化:汉地枢密院是作为双重体制中的一元而存在的,而行台尚书省则只是中央尚书省的派出机构。这两件事情的发生,标志着二元政治的终结和金朝政治体制的一元化[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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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制度
金建国之初主要适用女真族不成文的习惯法,灭辽及北宋后,广采隋、唐、辽、宋法制,编成《皇统制》,于1145年颁布。1177年世宗颁布《大定重修制条》。1194年章宗时期编成《明昌律义》。后经重订,于1201年(泰和元年)编成《泰和律令敕条格式》,其中包括以《唐律疏议》为蓝本的泰和律义80卷、律令20卷、新定敕条3卷、格式80卷。
五京制度
辽金五京分布图
金朝采行五京制,共有中都大兴府、上京会宁府、南京开封府、北京大定府、东京辽阳府和西京大同府,其中后三个陪都就在辽的中京大定府、东京辽阳府和西京大同府的原址。[5]
会宁府(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阿什河街道白城村)是金朝第一个都城,称“上京”,完颜阿骨打(完颜旻)于1115年建。金太祖完颜阿骨打(完颜旻)在位期间,因战争繁忙,并未修建宫殿。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完颜晟)继位后,于1124年命汉人卢彦伦主持修建都城。都城的格局是集当时辽、宋风格于一身。金朝上京城的建制,大致采取近似中轴线、近似均衡和近似对称的手法,规划街道里坊,营筑宫室官邸,使上京城为中国宋元时期最北部的都城大邑,也是金朝第一都。[41]
1153年海陵王完颜亮迁都大兴府(今北京西南)是为金朝第二个都城,称“中都”。在迁都燕京后,海陵王为了不留有金熙宗奉行君主制的痕迹,完全解除女真皇族组合力与反抗力,来确保自己的皇位,于1157年下令毁上京。同年八月,海陵王下令撤销上京留守衙门、罢上京称号,只称会宁府。海陵王迁都、毁上京后,使上京会宁府不再有往日市井繁荣的景象。[42]
金朝第八位皇帝金宣宗完颜珣受蒙古帝国掠夺与威胁,于1214年宣布向南迁都开封府,称“南京”。1232年三峰山之战金军战败,蒙军围攻“南京”后,金哀宗先奔归德府(今河南商丘),最后逃到蔡州(今河南汝南)。[43]
金中都宫苑复原图
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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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机关
军事机关原设有都统,后改为元帅府、枢密院等,协助皇帝统辖全军。战时,皇帝指定亲王领兵出征,称都元帅、左右副元帅等临时职位。边防军事机构有招讨司、统军司等。金朝军队采用结合社会与军事制度的猛安谋克制度,也就是百夫千夫长的制度。早在女真族时期,所有成年男子都是战士,平时从事生产,战争时参加战斗,兵器、粮食自几自足。分置人民约一千户为猛安、约一百户为谋克,谋克相当于百夫长,猛安相当于千夫长。万户府下辖诸猛安,猛安下辖谋克,谋克之下还有五十、十、伍等组织。兵员配置大多是一正一副,战时副军可以递补正军。兵为世袭制,兵员可以子弟替代,但不能以奴充任[1]。[8]
军种设置
金军大体可分为本族军、其他族军、州郡兵和属国军。前二者为主力,后二者为辅翼。最初,奴隶主、封建主都应从军。领有汉地后,主要实行征兵制,签发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为兵,称为“签军”,到后期也行“募兵制”。金朝统治中原后,还仿汉制,实行发军俸、补助等措施。对年老退役的军官,曾设“给赏”之例。对投降的宋军,常保留原建制,仍用汉人降将统领。[44]
金军亦以骑兵为主,步兵次之。骑兵一兵多马,惯于披挂重甲。各部族兵增多后,步兵数量大增。水军规模也较大,但战斗力较弱。除冷兵器外,还使用火炮﹑铁火炮﹑飞火枪等火器作战。后来蒙古南侵之时,金军就以火器抗蒙。1232年金将赤盏合喜驻守汴京,“其守城之具有火炮名震天雷者,铁罐盛药,以火点之,炮起火发,其声如雷,闻百里外,所爇围半亩之上,火点着甲铁皆透”[1][45]。
军事组织
女真武士
完颜阿骨打(完颜旻)起兵反辽朝时,以三百口为一“谋克”,十谋克为一“猛安”。约二千五百人的兵力,仅用了十二年的时间,就将辽国、北宋两邦彻底征服。[46]后来猛安谋克既是军事长官,又是行政长官。随着金朝不断南移,猛安谋克制度与奴隶制互相适应的制度逐渐遭到破坏,“舍戎狄鞍马之长,而从事中州浮靡之习”[47]。女真人的日趋文弱化就是一个相当普遍的现象。
金世宗时,阿鲁罕任陕西路统军使,“陕西军籍有阙,旧例用子弟补充,而材多不堪用,阿鲁罕于阿里喜、旗鼓手内选补[48]”。史旭有诗:“郎君坐马臂雕弧,手捻一双金仆姑。毕竟太平何处用,只堪妆点早行图。”已知“国朝兵不可用,是则诗人之忧思深矣。[49]”。1168年朝廷从猛安谋克中遴选侍卫亲军,而“其中多不能弓矢”。最后当蒙古突骑兴起后,金军在野狐岭战役等大型战役中惨败,最后南迁汴京。然而在金哀宗时期所建立忠孝军,对蒙古军仍有一定威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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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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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
金朝把发展农业作为军事扩张的基础,视其隆兴之地东北地区为粮仓,将中原地区的生产工具和耕作技术都逐渐传播到当时落后的今东北地区。由于铁制农业生产工具的广泛使用,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农作物品种也日益增多。金初,不种谷麦,只种稷子春粮。以后农作物品种日益增多,农作物有小麦、粟、黍、稗、麻、菽类等;蔬菜类有葱、蒜、韭、葵、芥、瓜等。[50]金廷又鼓励垦荒,例如规定开垦荒地或黄河滩地可以减免租税,所以开垦农田面积有所增加[4]。
金朝青铜器
金朝的土地制度给予女真族很大的优惠,这是汉族、契丹族与渤海族所没有的。女真族的土地制度是一种称为“牛具税地”的制度,[51]继承氏族制度的遗风。占地多少是以耒牛、人口为依据的,拥有众多人口和耒牛的女真贵族自然就可以广占田土。到金世宗大定年间,人、牛、地比例不符的情形已很普遍[4]。
金熙宗时期开始实行的“计口授田”的制度。早在金朝统治广大的华北地区后,有计划的将大量的猛安谋克分散各地以镇压汉族,被称为屯田军。金廷对内迁的屯田军户,都按照户口给以官田,即所谓“计口授田”。当官田不敷分配时也会大量抢占民田。屯田军户分得土地以后,大多让租给汉族耕种或是强迫汉族无偿耕种[52]。由于剥削严重,无人愿意耕种,土地逐渐荒废。金世宗时再派官吏到各地去“拘刷良田”,兼并土地为官田。
畜牧业
由于女真族属于东北民族,其畜牧业也十分发达。金帝完颜亮时原有九个群牧所。在南征时,征调战马达五十六万多匹,然而因战事大半损失,到金世宗初年仅剩下四个。金世宗开始复苏畜牧业,当时在抚州、临潢府、泰州等地设立七个群牧所。1168年起,下令保护马、牛,禁止宰杀,禁止商贾和舟车使用马匹。又规定对群牧官、群牧人等,按牲畜滋息损耗给予赏罚。经常派出官员核实牲畜数字,发现短缺就处分官吏,由放牧人赔偿。对一般民户饲养的牲畜,登记数额,按贫富造簿籍,有战事,就按籍征调,避免征调时出现贫富不均的现象。对各部族的羊和马,规定制度,禁止官府随意强取[4]。
手工业
辽金兔毫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