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纷繁复杂的情感织锦中,记录痛苦似乎成了一种本能,而那些沉浸在幸福光辉中的时刻,却往往在不经意间被心海的波澜悄然淹没】
【人最擅长记录痛苦了,因为幸福的时刻是不自知的。】
“小逸,大早上的跑什么步啊,我们。。。。。。。我们骑车去学校不好吗?”陆芸熙跟在墨晨逸背后,拉住他的衣袖,有些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你。。。。。。呼!你天天都跑步上学吗?”
墨晨逸也停下脚步,喘了口气:“习惯了,转学之前家离得比这还远呢。”
他大大咧咧的用袖子摸了一把汗。校服就是好啊,想怎么擦就怎么擦,完全不用担心。
校服的面料吸湿透气,即便是这样大幅度的运动,也没有让他感到丝毫的不适。反而,这种自然、随性的感觉,让他觉得异常自在。
不像那些昂贵的衣服要么是担心弄脏衣服,小心翼翼;要么是担心汗水浸湿后的黏腻感,让人浑身不自在。
“那你……难道就不能……买一辆车吗?”陆芸熙喘着粗气,一只手紧紧扶着腹部,另一只手则紧紧拽着墨晨逸的衣襟,显得有些急切。
墨晨逸轻轻一笑,眼神中闪过一丝回忆:“花那钱干嘛,我练双截棍的时候,跑的距离可比这远多了。”他的语气中带着几分自豪。
回想起小时候,墨晨逸的家境并不像现在这般富裕。
那时,他的父母终日忙碌,无暇顾及年仅四岁的他。然而,在一次父母外出做生意的途中,他们偶遇了一位卖水果的老板。这位老板不仅生意做得红火,更是一位深藏不露的双截棍大师。他从小习武,对双截棍有着深厚的感情和独到的见解。然而,由于家庭贫困,他不得不放弃自己的梦想,转而以卖水果为生。
墨晨逸在母亲的带领下去拜见那位水果摊摊主,摊主本来不想将他收为弟子,但看家庭实在困难,而眼前的少年与自己又有几分相似,才勉为其难的收下,认真教他。
清晨初晓之时,大街上就能看见一个二十三四岁的小伙子在路上奔跑,后面还跟着一个四五岁大的“小团子”,左摇右晃的跟在他身后,便也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这都快到学校了,别跑了。”陆芸熙整理着凌乱的头发,嘟着嘴发泄着自己的不满:“你连享受都不会,真是个小笨蛋。”
周末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真正完完整整休息的只有周六一天,因为周日又要去补课。
十月份清晨的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十分舒服。
“明天早上跑步到学校,一身汗,你不觉得会遭人嫌吗?看起来邋里邋遢的。”陆芸熙整理好自己的头发后,看着面前被阳光照耀的少年。
陆芸熙不说墨晨逸还没注意过这些,他微微低头打量了一下自己,然后想了想说道:“我觉得我一天也遇不上几个同学吧,这些根本不用在意啊。”
“今天早上有升旗仪式啊,大家都集中在操场。”说着陆芸熙的眼睛在他身上上下打量了起来:“还好是校服,不至于那么邋遢。”
嘴里说着邋遢,其实这样子看还蛮帅的。
“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本身就长得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