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努力赚钱,再买回来就是,买最好的!”
说罢,苏思予喃喃的自言自语道:
“我把我的羊丢了,我以为我会饿死,谁知道我来到了这里,遇到了你们,你看我现在穿的,至少可以换一匹马。”
“我也可以吗?”
“不试一试怎么知道可不可以呢?反正命还在呢!”
青雀闻言眼睛越来越亮:“对啊,不试一试又怎么知道呢?反正就剩下这一条命了,已经没有什么可再失去的了。”
一念通,念念通。
孩子一句简单的话语扣动了青雀的心弦,压在心里的阴云一朝散去,青雀只觉得整个人瞬间就觉得通透了起来。
一抹耀眼的朝阳铺满了李泰全身。
站在他身后的苏思予看到了一种光,从内而外,从李泰的身躯内如那初生朝阳一样迸发,光彩夺目。
李泰的嘴角微微向上,笑容一如往昔。
迎着朝阳。
熠熠生辉。
不管多不舍,别离在即,车驾已经准备完毕,所有人都准备完毕,这是许敬宗挑选的日子,王鹤年也说今日很好。
宜出行!
颜白翻身上马,扭头看去,苏定方朝着颜白笑了笑,挥挥手轻声道:“祝你们荣归故里,前程似锦!”
身后送别的大军随后拔出横刀,猛的敲击胸甲,齐声道:“祝兄弟们荣归故里,前程似锦!”
颜白笑着挥挥手,随着程怀默的一声令下,归乡的大军齐声回应道:“祝兄弟们,身穿金甲,一生平安!”
对这些戍边的将士们来说,一声平安,胜过千言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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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别的军队缓缓动身,速度越来越快,慢慢的就看不见了。
刘远开失魂落魄的回到帐篷内,看着空荡荡的帐篷里只有他自己的东西整整齐齐的摆在那里。
再也忍不住的他抱着独孤渐明没有带走的竹杯放声大哭。
路途上,颜白望着久久不愿抬起脑袋的独孤渐明,看着这走一路即将散一路的学子,轻轻打着拍子,鬼使神差的唱起了《送别》。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调子熟悉,朗朗上口,颜白就轻轻哼了一遍,许敬宗就记住了,不但记住了,还用宫商角羽徽把谱子写出来了。
书院的学子哼了两遍也都学会了,他们也能写出来。
乐普做出来难,因为是从无到有;但听别人唱自己写出来不难,都是书院里出类拔萃的学子,这对他们来说不难。
王鹤年轻轻哼了一遍,叹了口气道:“不服不行啊,意境之唯美,曲调之淡雅,更是达到了哀而不伤的至高境界。”
许敬宗点了点头:“是啊,是跟《送许刺史之任泉州》不分伯仲的绝妙之作。
妙啊,妙啊,尤其是最后那句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跟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有异曲同工之妙,老王啊,你看……”
王鹤年冷哼一声钻进马车里,他不想和这个显摆的许敬宗待在一块。
自从颜白给许敬宗写了一首送别诗后,许敬宗彻底地名扬大唐,灞桥送别的人最后都会来一句无为在歧路……
然后自然就想到了许敬宗,就连弘文馆和国子学都摘录这首送别诗,并作了释意,发生的背景里面第一个人就是许敬宗。
不管认不认,今后许敬宗之名算是青史留名了。
长长的队伍踏着夕阳,唱着才学会的歌谣,缓缓地朝着长安而去,在离愁慢慢的散去之后,每个人都开始憧憬着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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