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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 曾经的皇帝(第1页)

如果这段历史可以变成正史,那么后人送给这位八千岁的外号,就应叫“美食王爷”

了。

他的出现,的确颠覆了历史,让历史都变得萌萌哒。

比如之前,他教会了伊特鲁里亚人包饺子、吃生鱼片,而现在,又开始普及打卤面了。

打卤面是天州人的最爱,当然,国内其他地区很多人也都喜欢,这是一种貌似比较省事,实际上比较费心思的东西。

大哥韩世忠是西北汉子,比较喜欢牛羊肉,吃东西的时候,最爱大快朵颐,所以,他的面,许锋做成了裤带面,面条很宽,煮出来放在了大碗里,专门为他打了羊肉臊子做卤料,又炸了香辣可口的油泼辣子,只是,不加汤,拌开之后,吃起来,面充满了弹性,又能大块入口,充满了口感,羊肉的野性味道也搀和其中,而且,臊子里加入了胡萝卜,胡萝卜具有一种甜美的特殊口感,吃起来让韩世忠大呼过瘾。

曾小春最喜欢的是三鲜打卤面,而且特别喜欢里面虾仁的味道,所以许锋用海味很浓的海虾用来调味,随后用专门炒了龙井虾仁作为配菜。

当然,同样少不了另一种配菜,那就是糖醋面筋。

做好的面筋切成条,再炸成暗红色,让它的口感更脆,用糖醋汁搅拌后出锅,这个是三鲜打卤面的必备菜码,吃起来酸甜可口,和面一起吃,那感觉……温馨!

岳飞的吃饭习惯有点像江楠,这也是为什么他在和许锋结拜的基础上又和江楠义结金兰的原因,两个人都喜欢吃肉,所以今天,许锋满足了他们的爱好,给他们准备了小炖肉面!

吐蕃进贡的藏香猪的肚皮肉最好,五花三层,切成了麻将块,按照类似东坡肉的方式炖煮,但是少加了糖,多加了一些酱油,随后勾芡,放在了手擀的圆面条里,搅拌均匀,放入一些菠菜和豆芽菜,爽口而美味,面条滑顺,肉块入口即化。

至于李纲和伊云容的口味有些相似,喜欢鱼肉和素食,所以许锋给他们准备了花椒油打卤面,调和麻酱和蒜汁一起吃,那种微微的麻和芝麻的香,加上蒜的刺激混搭在一起,简直让人停不了口。

而张浚则比较喜欢酸味,所以,西红柿面,配菜是酸辣土豆丝,吃起来口感一流。

许锋按照大家的不同口味,做出了不同味道的打卤面,让大家都吃得心满意足的同时,也都心悦诚服。

甚至,大家都有些激动,特别是这些在外征战,才刚刚回来的大将们,他们嘴巴上不说,可是心里很明白,自己没跟错人。

以往,都是属下为自己的上司殚精竭虑,思忖着上司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但是到了许锋这边,正好相反,许锋对下级们非常的体恤,几乎做到了一切能做的。

而且,今天不光是他们在这吃饭,就连他们的亲兵们也都在酒楼里吃着相同的东西,而且,好酒好菜好招待,今天临安城内几乎所有的一品楼都不对外营业,只招待他们。

这,就是为什么许锋有自信敢和赵构斗,敢和金国斗争的原因了。

自古,得人心者得天下。

……

这一顿饭,大家都吃饱了,酒也喝到位了,饭后,一边喝茶,许锋一边说道:“兄弟们,我最近有些事物要处理,要离开大宋一段时间。”

听到这,平日里和许锋最贴心的岳飞问道:“兄弟这一次是否还是要去南洋诸国?”

许锋只能点了点头,毕竟,这层窗户纸不能捅破:“是,你们也知道,我最大的爱好其实不是治国,而是美食、美女和经商,这段日子,我有点累,想出去走走了。”

李纲说道:“要不要让岳将军和您同去?也好有个照应。”

岳飞也跃跃欲试,充满期待。

许锋却摇了摇头:“我是整个战局上最大的一个环节,却也是最无关紧要的一个枢纽。

现在,我留在这里意义不大了,老岳非常重要,敌国闻老岳之名,闻风丧胆,老岳必须留下,你们都不要动,都各司其职吧,我会把春哥留下来继续协助你们的,有什么事如果拿不准主意,跟春哥商量!”

曾小春心细如发,虽然没有许锋处理很多事情那种大局观,但是在许锋已经把大方向定下来的情况下,帮许锋处理细节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而且,曾小春在军中威望很高。

原因,恐怕如同一个老兵所说:俺他娘跟金兵打仗20年了,从没见过一种郎中能扛枪杀人,还能治病救人!

曾小春在岳家军和金人主力的一战中,击杀金兀术两员大将,在后来的常山城一战中,又是一个人单挑了守城将军,金兀术手下的另一员大将,三回合将对方斩落马下,从而让大城市常山在3个时辰内放弃了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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