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乔琰年岁尚小,还有乔玄这个大汉忠良的祖父,她这种稍有些理想化的行为本心不坏,若是上奏,则难免有点上眼药的意思,说出去还是欺负一个孤女。
二来,在戏志才给出的方略指导下,乔琰在信中又加上了一句。
大致意思是,如若足下觉得,这些黑山贼曾为贼寇,只是让其从事境内苦役,有些轻拿轻放的意思,并不是按照律法办事,那么也可以先按照律法走一个流程。
光武帝的时候提出了一条应对贼寇的方法,叫做“五人共斩一人者除以罪。”
这一条律令也被后人用于和汉武帝的除贼方略进行对比。
在这一律令下,盗贼的内部如果五个人将另外一人贼人给拿下了,斩除后到官府来自首,是不算他们的罪名的。而后也被沿用了下来。
所以乔琰此时也大略就是这么个想法,你们要是觉得我只是想让他们当劳工,打通这个贸易渠道,有些罚的太轻了,那也问题不大,我们走一下这个程序。
我从他们里面选出罪名最重的一批人,按照六选一的方式把他们解决了,这样剩下的人就等于是除掉了贼名了,如此一来,我为他们供给食粮,以善行劝谏,在修建驰道的过程中,必定让他们改过自新,也并不算是对罪党轻拿轻放。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合乎律法办事的,但就是有一种让人如鲠在喉的感觉。
若是此时还是战国时期,那么打通太原各地,或者说拓宽井陉的想法,或许会涉及到什么国事争端。
但现在是大汉,京师乃是洛阳!
太原各地继续保有这个易守难攻且有山岭庇佑的状态,可以,但不能放在明面上说,而乔琰想打通各地也是完全说得通的。
可就是——
一想到这些先前在太行山中流窜的贼寇可能下一刻就会祸及到自己的地盘,他们三人都觉得有点不妙。
在乔琰手握大义和颇有人性本善合该教化的圣人思路之下,他们还不能写信去斥责她这做法太过幼稚。
这三人思前想后,最后都想出了个好主意。
反正只是要“劳动改造”而已,拓宽山中道路是劳作,难道给你那乐平搞建设就不是了吗?
不如这样,出于对乔侯擒住贼首行为的肯定和嘉奖,他们给出一笔食粮补贴。
但既然有了人力和维系这些人的粮食,就先别忙着去打通什么商路了,总归现在的路也不是不能走,倒不如先发展发展你乐平本地的建设。
乔琰先前在乐平出于君侯莅临后的福祉,给他们减免了税赋负担,这些事情或多或少会传到他们的耳中。
在减免亩税的情况下,乐平的田产种植必定有所发展。
但——
目光不要只放在已有的良田上,完全可以看一看还被划归在她领地范围内的那些个山地嘛!
总归她只要想办法让人不要出乐平就是了,在自己的地界上爱怎么教化怎么教化。
随同三方各自给出的五万石粮食抵达的书信中所说的,大略就是这么个意思。
虽然这三方都送了粮过来的行为,多少都会被彼此获知,可算起来,乔琰的来信中又不曾有欺骗的成分,毕竟这结交友邻之事,自然是要多方面考虑的。
也没人说她不能将自己手中的黑山贼俘虏分成三份,送去不同的地方来开凿山道。
何况,都是当太守的人了,自然该当知道什么叫做不可朝令夕改,这批粮食既然已经到了乔琰的手中,那就绝对没有被她吐出来的可能了。
而对乐平县本地,乔琰对这批粮食的说辞却是,此为除贼之嘉奖。
自乔琰离京之时的六月末,到如今已经临近八月中旬,不过在乔琰印象里几乎根深蒂固的中秋节却是始于唐初,在如今并没有这个节日,但因这个时间的接近,也并不妨碍她在此时寻个八月十五月圆乃是个好兆头的理由,将其中一部分粮食作为给县民的奖励发放下去。
这部分粮食并不多,更像是个礼物的形式,但着实传达出了一种“上有所获,下亦有所得”的信号。
自乔琰抵达乐平以来,虽县侯是领地的“主”而非是官,也并不妨碍这年头颇为淳朴的县民,将自己近来上山采摘的山货,或者是什么粗麻布之类的东西送到了县衙这里,作为给乔琰的礼物。
这自然不能跟她给出的东西相比,可已经足够让她看到几分此地民心对她归附的迹象。
在连年的天灾面前,要收拢得到民心实在是一件比此前更容易的事情。
对内的仁政,能庇护一方,能让人吃饱饭,满足……不,或者说只要表露出能够满足基本的活命需求的可能性,就足以让这些汉末的百姓倒向己方了。
乔琰一边看着手中的一小篮堇菜一边想着,倒也没忘在此时对着戏志才再度致谢道:“先生实为大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