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不得再行诈骗之举?
开什么玩笑?
苏沫追着他们三人接连偷盗三次,不就是因为他们三人可以骗到很多钱吗?
现在不让他们行骗,跟让他们自断羽翼有什么区别?
而且,如果不行骗了,他们还有什么值得苏沫利用的地方?
胖哥三人虽然心里打鼓,但眼下形势是苏沫为刀俎,他们为鱼肉,哪还有选择的余地。
三人交换了一个眼神,便齐齐跪地,恭恭敬敬对苏沫叩首:“全凭姑娘吩咐。”
“不急,你三人先起身吧。”
苏沫说着,来到书桌边,挥笔书写着什么。
胖哥三人只当苏沫写的是卖身契,嘴角发苦,但也无可奈何。
常年玩鹰,今天竟然栽在一只小雀手里。
唉……
虽说做他们这行,他们兄弟三人已经设想过无数次自己的下场。
现下能认人为主,已然是很好的结局了。
等待的时间似乎格外漫长。
苏沫用不惯毛笔,她以前虽然学过毛笔字,但那水平也仅仅停留在初学阶段。
这会儿用毛笔写个合同,便显得歪七扭八,很不雅观。
当初写分家文书的时候,大家都想着赶紧签字,倒也没人去抨击她的字迹。
她还是习惯用钢笔、中性笔写字。
分明她用钢笔写的字就像是电脑里楷书刻出来的,非常漂亮。
谁见了都得夸她一句写得一手好字。
怎就换成了毛笔,就好像是笔有了自己的思想,完全不听她指挥了呢?
不过虽然字写的有些丑,但合同里的条款明细却罗列分明。
“喏~签字!”
苏沫把好不容易写完的合同递给胖哥。
刚看到字迹的时候,胖哥脸色并不好看。
字写成这样,他们这个主子该不会是不同文墨吧?
但看了两眼,胖哥就震惊道:“这……这不是卖身契?”
瘦哥和桶哥也围上前来。
他们一直以为苏沫刚才写的是卖身契,结果他们细看之下,却惊的眼珠子差点瞪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