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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求仙(第1页)

第15章:求仙

还有诸如飞花摘叶做暗器,将内力灌入兵器这样的进阶用法,基本也没多少效果,主要是,内力只能在体内起作用,最多就是教别人的时候传到别人体内,树枝树叶石子刀剑这些东西,似乎不是内力的“导体”,内力放出去就消散殆尽。

罗星在军营里也练了弓箭,水平一般般,主要是,一般人也不能随时背个弓——就像穿越前平民不能持有枪械一样,当然,山野乡民去打猎,可以自制弓弩,但也不能明目张胆拿出去让官府的人看见……

当然,百姓私自制作和收藏盔甲,问题就严重了……

不过,简单单的轻盔甲的防护作用,和内力的防护作用相差不多,习武之人不用为了一点防护效果就穿上影响发挥的盔甲。

力无法离开身体,罗星也顺路练了一手指哪打哪的暗器手法,五十步内,甩出去的石子都能击中目标,误差在两厘米之内,这也算是赶路过程中的休闲娱乐了。

还有个有趣的玩法——内力热包子。

就是有那么几次,罗星只顾着练习轻功,跑太快,走到了两个集镇之间的野地,只能露宿荒野,身上带的干粮和包子都凉透了,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生火的工具,罗星尝试钻木起火,搓断了两根拇指粗细的木头之后愤而放弃,忽然发觉手掌很热,于是干脆发动内力集中在手上,将冷冰冰的包子焐热,吃了几口,口感居然还不差……

吃完包子,罗星忽然想起,武侠小说里似乎就有“烈焰掌”“燃木刀法”之类的功夫,那是能把内力发出去的高级功法,不过,自己的内力最多只能焐热包子,看来,还得继续打坐,便在野地打起坐来,一直到天亮,倒也省得夜里睡着了着凉。

从那之后,罗星尝试着用运功打坐代替睡觉,渐渐地发觉,这么做好处多多,干脆都不住旅店,省了不少钱……

到了一处集镇,罗星还意外地“买”到了两颗神奇的“打火石”,小贩口口声声说这是仙人之物,罗星也知道无非是销售话术,一番讨价还价,还是没舍得买,结果转了一圈,小贩被几个地痞无赖盯上,差点死在集镇外的树林里,正好被罗星救下,小贩感激不已,便把打火石送给了罗星。

打发了地痞,又带着小贩到了几十里外,罗星才又独自上路。

一路省吃俭用,准确的说是俭用,毕竟习武之人的肚子不能饿着,遇到了野物,自然是飞石子伺候,然后用最简单烹饪方式——火烤,就算解决了优质蛋白质的来源。

说起来,古代受限于生产力,很多地方都是地广人稀,荒野之中危险不少,但对于掌握了内力武功的人来说,就是像是后院的菜园子……

慢慢的,罗星走出了龙泽县北部,进入了下一个县府——安平县管辖的区域。

安平县边比龙泽县更加富裕,甚至让罗星感觉,这里就像影视剧里常见的盛世景象,如同行走在江南繁华之地一般。

如果说龙泽县边野乡小洪村像是刚进入农耕时代的原始社会,那么,边野乡和清河城甚至有些奴隶制时代向封建制时代过渡的影子,到了龙泽县,才有了点秦汉以后的帝制国家普通县城的模样,到了安平县,就像是到了唐宋时期的繁华小城,虽然不及唐宋都城,但也绝对是小富以上。

到了比龙泽县更加气派的安平县府,罗星很快就找到了几个赚钱的短工,凭着一身的武艺,甚至还有几个富户想招揽他做长期的护院武师,可惜罗星心不在此,只想早些赚够盘缠继续赶路,都给拒绝了。

最好的活儿,自然是镖师。

当然,在这个时代,信息沟通不便,人与人之间的信用也是建立在熟人社交圈,连国法都不一定完全靠得住,所以,一个没什么名气的镖师,一般人也不敢雇佣,尤其是送信或者送包裹什么的,送人,那也看情况,有钱人可以雇多一点的人手,单个的镖师,需要闯出自己的名气才有活儿找上门。

最简单的,自然就是挑战本地的高手,好让那些有需求的有钱人知道自己的本事,不过,单枪匹马终归不如抱团,所以,独行镖师挣钱,也就是比那些干苦力打短工的高一些,不是一门太赚钱的营生。

不过,罗星也不在乎那点钱,够路上的盘缠就行,所以,价格低一点也接了。

结果,第一个接到的护镖就是押送一个犯人。

准确的说,是一个私奔后杀人的死囚。

大致的案情是,这个男子带着同乡青梅竹马的女子私奔到了两县交界处的某个山村,本来想着躲起来过日子,都已经过了好几年日子,后来发现女子不能生育,外加生活拮据,生活中起了争执,男子一怒之下杀了女子,被村中人告发,抓到县府。

这事原本应该是官差的事情,实际上县令已经判了,只不过,执行有些特殊——乡里人知晓此事,当事人家族集体发来签字请愿书,恳求县令将犯人发归家乡宗族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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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说人命官司,直接问斩即可,但乡里人以宗族规矩外加苦主女子家族的恳求为由,县令也就照顾乡民“朴素的要求”,准备让乡里人自己处置,反正按照朝廷法律,这男子必死无疑,到了乡里,无非是就是死得更惨一点……

不过,按道理,应该是派两个官差押送回乡,乡里还得负责派人来接,来回的差旅也要由宗族报销,偏偏那边的苦主家里老人太过气愤,突发急病,连夜病逝,乡里忙着办丧事,人也来不了,官差也嫌差事晦气,干脆就准备找个镖师护送,一般的镖师还真看不上这一趟,好在罗星觉不嫌弃,就接了。

官差那边也怕出了疏漏,还登记了罗星的籍贯出身,得知他在龙泽县还当过兵,倒也放心了不少。

于是乎,罗星就带着一个身上戴枷,脚上戴链,面如死灰的青年男子上路了。

青年男子似乎已经接受了自己的命运,没有一丝一毫的反抗,按照官差的说法,是杀完人就傻了,也没跑。

罗星心中想到的却是,这男子想来是后悔的,不然,跑掉了说不定也能活,毕竟这个年代,还是有很多破不了的案子……

当然,这种悲剧,别说是古代的农耕社会,就是自己穿越前的时代,也偶有发生,不过都是罗星小时候听说了,长大以后就很少见到所谓的私奔了——科技进步,司法的进步是一方面,人心的变化也是一方面。

罗星自己有带队护送的经验,却没有单独押送的经验,也不知道怎么跟这个即将被家族私刑打杀的青年交流。

目的地其实也不算远,满打满算就是一百公里不到,但也足足走了一个多星期——当然,这边没有星期的说法,比一个月更小的计时单位就是半月,然后是天,不过,也有些时候管十天叫一旬,一个月也就分上中下三旬。

青年一路上都很“老实”,反倒是罗星自己多少有些“活泼好动”,一会儿扔个石子打死一只野兔加餐,一会儿爬上路边的大树,掏来几个鸟蛋——罗星还好心地给留了一两个,免得那不知名的鸟儿绝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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