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冲在最前面,看不到前面的情况,让他心中不安。
如果不是杨修接连给他使眼色,他几乎想骂人。
此时此刻,他浑身的力气无处发泄,只能竖起耳朵,倾听前面的战鼓声、号角声,判断战场形势。
即使是混乱的战场上,他也能辨别出甲骑特有的马蹄声。
那种充满力量的感觉,令人热血沸腾。
此时此刻,他非常羡慕代替他成为前锋的庞德。
——
庞德身体微微前倾,两眼紧紧地盯着迎面而来的鲜卑人,如毒蛇般的刺出手中的十折钢矛。
双脚踩着马镫,不仅让他坐得更稳,也让他拥了更大的活动空间,可以施展出更多的技法。
长矛轻而易举的刺破了鲜卑人破旧的札甲,又刺破了鲜卑人的羊皮袄,刺入鲜卑人的身体。
前胸入,后背出。
鲜血迸射。
庞德及时躲开,抽出长矛,用力一抖,矛头的鲜血化作血珠,随风飘散。
挺矛再刺,又是一个鲜卑人被挑落马下。
有马镫助力,十折钢矛的穿透力得到了加倍,鲜卑人根本无法抵挡,中者无不重伤。就算不落马,也失去了再战的能力。
甲骑势如破竹,一往无前,将迎上来的鲜卑骑士阵型撕开,又迅速扩展。
千步之后,甲骑击破了鲜卑人的大营。
冲在最前面的庞德浑身浴血,却没有一滴是他自己的。
“变阵——”郭武举起长矛,大声下令。
掌旗兵摇动战旗,鼓手敲响小鼓,传达变阵的命令。
充当雁头的甲骑缓缓减速,退到后方。
充当雁翼的甲骑则缓缓聚拔,形成雁头。
后面的甲骑又顶了上来,形成新的雁翼。
转眼间,新阵已成。
一切都井然有序,行云流水,丝般顺滑。
庞德看到这一幕,心动不已。
这才是真正的精锐。
跟着这样的精锐作战,有什么样的敌人不可战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