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一笙还是买了一盒子黄金首饰。
她看得目不转睛,爱不释手,简直就像是心肝宝贝,永远都看不够。
厉南城走过来,无奈说道:“就这么喜欢?这些黄金之物,会不会太俗?”
那些亮闪闪的钻石,珍珠,不比这个好看吗?
“你知道什么,我就喜欢这些。”
顾一笙伸手把盒子又抢回来,宝贝得很,“我是俗人,就喜欢俗物。”
“行行行,喜欢就买。”
也不是买不起。
“但是,要吃饭了啊。这些黄金好是好,但不能当饭吃。”厉南城又哄着她,把人从黄金柜台掐了细腰提起,护在怀里。
自从这小野猫正儿八经成了他的女朋友,厉南城觉得两人之间的情事,做得越发的水乳交融了。
是一种从前做的时候,不曾体会过的欢愉。
两情相悦,果然令人振奋,也更是感情的润滑剂。
“哎呀,你慢点。我的宝贝都要洒了。”
顾一笙娇气喊着,把装满黄金首饰的盒子紧紧抱着,生怕它掉了。
嗯!
黄金可以使人兴奋,更使人气粗,这都是她的宝贝。
她以后就是正儿八经的守财奴,还是属貔貅,只进不出。
“这么喜欢,那哥哥给笙笙买金条,金砖喜欢吗?”
厉南城找到了讨好这小祖宗的法门:金光闪闪就可以,不用包,不用房,不用车,也更不用花。
他语气宠得很,也不在乎面前的黄金柜台里有多少人在看,只管低了头,轻咬她小耳。
顾一笙的心思都被金闪闪的黄金霸占着,稍稍躲一下,痒得咯咯笑:“痒,你别咬。”
咬?
眸中神色立时变得深邃,瞬间拉满了蓬勃的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