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能重来就好了,还谁做牛马,随便做什么行业不得起飞啊?
这一次良心我都不要了,还能赚不到钱?
实在不行就傍富婆,牙口不行还不能吃点软的?
非觉得当牛马吃地上的草更香?
咯吱!
咯吱!
“什么声音?”
易云扭头朝着背后看去。
两个迷彩服哥哥怎么越来越大了?
“……”
“我要报警,这里有人被宣传板砸了。”
“……”
“百日誓师大会,全体将士跟我宣誓……”
“……”
深城新闻,昨日大雨已致一人死亡。”
“……”
“第二次模拟考很重要,都给我认真准备。”
“……”
易云觉得眼前亮起了白光,耳中填满了嘈杂,一切都乱糟糟的。
缓过神来,一位很漂亮的少女出现在眼前,大概十七八岁。
她上身是一件紧身的体恤,因为发育很好,勾勒出完美曲线,下身是改紧过的校裤,衬托出修长均匀的双腿,卷翘的长睫毛,红润的嘴唇,还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
易云满意地点了点头。
自已做牛马这么多年,老板找的老婆都没她好看。
这么漂亮的女孩,就算是老板……也得多砸点钱才能拿下吧?
“易云,对不起,在我心里,你一直是我的好哥哥,没想过这方面的事情。”
易云错愕地瞪大眼睛。
一切变得真实起来,女孩的声音清脆又好听。
体恤下的一双手臂纤细又白皙,双手递着一本复古的笔记本,手指修长红润。
“你怎么不说话了?”
“你的情书你还是拿回去吧,以后你还是我的好哥哥,好吗?”
易云眉头紧皱,紧盯着笔记本,脑海中回想起久远的记忆。
眼前的女孩他认识,城南高中的校花萧思语,记得她几年前跟着老公出国了。
高中三年,他和萧思语做了三年同桌,整日地待在一起。
易云一心出人头地,认为女人只会影响他翻书的速度,既不可能早恋,更加不可能做舔狗。
但因为自已的成绩一直是城南第一,在高中生的眼里成绩还是能说明不少东西的。
加上自已长的也不错,萧思语不断的黏着自已,要认自已做哥哥。
易云来自农村,没有什么朋友,一段时间过后也习惯了萧思语的存在。
可后来萧思语越来越变本加厉,不但指挥自已做事,还不许他和任何女孩子说话,对外宣传自已苦苦追求她。
一心读书的易云不在乎这些,从未解释过,只把这些当作了萧思语的虚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