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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四章 无法习惯(第1页)

他一下就掠过了韩振斌的头顶,他要看的是他身后的那个人,那个身影是熟悉的,不过现在被韩振斌的两个手下摁着,是的在韩振斌身后的是个娘们。

可能是那个侧脸的主人,他一直在怀疑的明筱吧,李斯先生还真是阴魂不散,直接跟随到新城来了吗?

韩振斌哪里肯让他看背后的人,挥手之下,手下的两人已经将那人拽走了,不过才不到三秒的功夫,就听到一声尖叫,韩振斌就像是受到了惊吓的猫一样,猛的回头,就差立起来他的那些头发丝。

“队长人跑了。”

一声着急的呼喊之下,韩振斌已然追了出去。

巷道上一阵嘈杂。

韩振斌是不可能放过李斯先生的。

来华夏之前,她心底无比清楚李斯先生是来做什么的,也知道这事情属于违法的勾当,可为了自己的家庭,那种摇摆在风雨中无助的感觉,她最终还是答应和李斯先生一起来这边。

现在她慌乱的逃着,心底在想的也是这些事情,要是被逮住了,李斯先生是不会搭救她的,只能她自己自生自灭。

第一次感觉到威胁是如此贴近她的身边,她几乎要崩溃了,在这异国他乡就这么被抓进了警察局,是多么可怖的事情啊,她不知该怎么脱身,难道要被关押在华夏的监狱里边吗?

越想越感觉到畏惧的她,奔逃起来的速度也更加迅敏了,当然还有一点,她也变得有些慌不择路了,要是再往前边去的话,那边是个死巷子。

进去了可就没路逃了,就在她要钻进去的当下,被一股子力量带动着,她一阵慌乱,不过对方捂住了她的嘴巴,这强大的力量,让她无从挣脱。

而脚步声从她的身边闪动过去,踏踏踏的在黑夜中十分刺耳,韩振斌朝着远处追赶而去,那个从身后将她抱到巷子里边的人,此刻才从她的耳根处发出声响,因为对方喷薄的气息,她感觉到身躯有些酥软起来。

“别闹,闹起来对你可没什么好处,我们换一个地方说话。”

要不是听到这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声音,她肯定会将对方当做是黑夜中出黑手的色狼,可这声音分明是陈云的,那个抱住她当做挡箭牌的男人,她心底一阵的无奈,最后还是放弃了挣扎,乖乖的任由他拖着走。

蓝栗色的灯光,镂空的照射在摇椅之上,他带着明筱来的这家餐厅,只是在午夜时分才开张,这个点是他们首波营业的时间,人还非常少。

并且这边环境背阴,不容易让人发觉,明筱方才虽被按着,可到底也清楚和陈云来的还有裴勇,现如今人却不见了一个,她不免有些慌张的四处张望着。

可能那个人是埋伏在什么地方正在盯着她看吧,要是李斯先生知道她和陈云在一处,那指定是杀死她的,李斯先生什么都可以容忍,唯一不能容忍的便是背叛了。

她心底还是慌张,抑制不住的慌张,这会儿眼神都显得涣散起来,尽管如此她还想着自己看起来可能是显得镇定的,是的她非常容易异想天开。

这家餐厅,名字就叫做午夜妖姬,当时他也是在半夜里转悠到这背阴的地方才看到的,累了就进来尝试着吃一点东西,没想到竟然爱上这慵懒拖沓的气氛了。

摇椅是让人舒服的家具,可此时的明筱却因为惶惶不安而在摇椅上焦灼的扭来扭去,陈云不免有些诧异的问她。

“怎么了这是,是你的屁股上长了痔疮,还是这摇椅不够舒服,你应该如同我这样,缓缓的摇摆着,这样很舒服的。”

他友善的做出了示范,可能是这外国人不会享受华夏的物件吧,陈云盯着她看了一眼,见她还是一脸慌张焦灼的神情,有些无奈的摇摇头,自己自顾自的在轻悠悠摇摆着。

灯光变换了一种颜色,此时的灯光仍旧是蓝色基础色,不过在蓝色之上,还加上了一点微薄的紫色的光。

这些光晕在蓝色的光晕之后,一点一点的笼罩上来,看着非常的微妙有趣,他一直盯着地上的光圈在看,感觉自己都回到了小时候了。

明筱始终没看到她想要看到的身影,裴勇不在这边,那他是一个人来的吗?可为什么刚才他要出手搭救自己呢!

不对,他是个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人,怎么可能做没有回报的事情呢,指定是打着什么主意呢,现在是要让她还人情的吧?

她总是被不安笼罩着,就算是能赶走一种不安,也还是会被另外的一种不安所笼罩,她该习惯了,可她仍旧无法习惯。

“好了,不要扭来扭去的,我点了一份很好吃的牛腩,大晚上的吃点东西,心底会微微的暖和起来的,韩振斌不会追赶到这边来,我也只是有些事情想要问你,你看你紧张成这副样子,你至于吗?将自己当做了是身陷地狱的小鬼了不成?”

这言语怎么无形之中,好似是咒骂了她一遍,明筱终于压制住了心底的慌张,开始变得自在了,她这个时候才有空观察一下这家餐厅,不得不说这个男人的格调十分高雅,选择的地方也总是很出彩。

清幽的环境,慵懒的气氛,非常适合深夜里和自己的独处,想必他经常到这边来吧,明筱微微展露出一个笑颜来。

陈云从侧边能清楚的看到她脸上浅浅的酒窝,很好看,这酒窝点缀的小脸更加娇嫩了,风情万种的立体五官上,有了这样的点缀,更显得灵动闪耀,她就是一朵熠熠生辉的水晶花。

“我才不是什么小鬼呢,你们华夏人说的小鬼不是说的小孩子,那就是骂人的,你不算友好啊。”

竟然对华夏的文化还挺了解的,不错不错,陈云啧啧称赞了一声,也就招手,要老板上菜,他点的是西红柿牛腩。

这道菜,老板自己改过了,肉质更加鲜美,西红柿也显得多汁妖艳,是的好吃的菜肴总是有色彩的,让人看着就想吃的那一种。

明筱看了一眼,微微皱眉,她可从来没吃过这么奇怪的食物,不知道要怎么下口,不过看陈云吃的那么入迷,应当不难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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