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砰!
砰!
一声声沉闷的撞击声响起。
直到刘畅体表微微发红,他才停止练习铁山靠,改用蹄子猛蹬,鞭蹄等攻击招式。
练习一个多小时的攻击技能后。
刘畅在石块前练习飞蓬步。
“天蓬真是一只自律且优秀的疣猪,让我有种自愧不如的想法。”
大卫握着望远镜,真心实意的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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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它把自己的皮肤都撞红了,肯定非常疼。”
珍妮符合。
要是刘畅知道他俩的对话内容,怕是要笑出声。
皮肤发红是他将撼山诀修炼成铜皮大成的征兆。
跟撞击石块把皮肤撞红完全是两码事。
一天时间很快过去。
翌日,刘畅听到洞穴外有胡狼的哇哇声,叼着短刀,提步出门。
看到洞穴外站着的四个人,他停下脚步,微微皱眉。
大卫,珍妮站在距离洞穴外二十米处。
在他们身后,是拿着霰弹枪的卷毛哈桑和厚嘴唇图尼尔。
‘原来胡狼的叫声不是提醒我开餐了,而是告诉我洞穴外有人类。’
‘动物不会说话,无法准确的交流,确实是很麻烦的事。’
刘畅暗暗想到。
他的目光扫过大卫,后者手上拿着一把短刀,和他用的短刀造型差不多,略微长点。
“嗨,天蓬,我是大卫。”
大卫脸上满是笑容,熟络的打招呼。
“嗨,天蓬,我是珍妮。”
珍妮也是一脸笑容。
“天蓬,我特意为你送了一把刀过来,希望你喜欢。”
大卫蹲下身,将手里的短刀放在青草地上,后退两步。
‘给我送刀来了?’
刘畅有些诧异。
即便他听不懂对方说的话,但肢体动作和神态,能够传递足够多的信息。
“我一直在你周围工作,如果你想要见我,大叫几声我就会听到。”
“再见。”
大卫挥了挥手,很利索的带领团队人员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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