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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血腥味吸引胡狼过来(第2页)

刘畅嘿嘿一笑,上前叼起田鼠,返回洞穴。

又获得田鼠家人送来的厚礼,美滋滋。

吃完了田鼠,刘畅把蛇肉从地里拨出来,大口进食。

填饱肚子后,他把剩下的蛇肉放入洞里,重新盖上。

经过两天的消耗,蛇肉只剩一小半,明天就要吃完。

刘畅不免有些惆怅。

肉食太少了,经常是吃了上顿,想着下顿。

得亏他是杂食性动物,没肉吃可以吃草,可这样刘畅也很不爽。

啥时候能实现肉食自由。

吃饱了肚子,刘畅躺下休息。

外面太热了,挖洞的活不着急,没必要让自己太辛苦。

睡着觉,刘畅又听到洞穴外传来细微的脚步声,像是什么动物在洞穴外徘徊。

刘畅睁开眼睛,站起身,轻轻吸着鼻子,辨识外面的气味。

闻到熟悉的腥味,刘畅嘴角咧开。

原来是战地小记者,胡狼铁铁。

只是刘畅好奇,战地小记者不去狮子鬣狗那边刺探军情,混吃混喝,怎么跑到他的洞穴门口了。

刘畅目光在洞穴内转了一圈,落在田鼠的残骸上。

莫不是田鼠残骸的血腥味,把胡狼吸引过来了。

之前这个洞穴只有一处出口,哪怕洞穴内有血腥味,也不容易传播出去。

刘畅又开拓一个出口后,两个出入口形成空气对流。

好处是洞穴内空气流通,没有太大的异味。

坏处是洞穴内的味道会传出去。

草原上很多动物相隔几公里,都能闻到空气中的血腥味。

它们会追寻着血腥味,企图找到猎物。

例如鬣狗或者狮群,经常扮演程咬金的角色,抢夺猎豹的食物。

可怜的猎豹让这群强盗抢成草原上的打工豹。

胡狼也是嗅觉非常敏锐的动物,经常在狮群或者鬣狗群捕食到大型猎物的时候凑过去,凭借自己堪比瞬间移动的速度,跟着狮子鬣狗混吃混喝。

它的饭量非常小,一两斤肉就能吃饱,所以大部分时候狮群或者鬣狗群在干饭的时候,都懒得花力气驱赶它。

胡狼也凭借这一手本事,获得了战地小记者的名声。

刘畅猜测,在洞穴外徘徊的胡狼,肯定是闻到了洞穴内的血腥味,在食物的吸引下,顶着炎炎烈日跑过来。

胡狼天性狡诈隐忍,面对洞穴内可能存在的动物,表现的非常谨慎。

刘畅甚至觉得,洞穴外胡狼弄出来的脚步声,可能是它故意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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