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摊位上千个,商品绵密整齐,摊位疏离有致,一眼望去,极为时髦。
只是离弄堂遥远,许阿鱼和读多弄堂里的阿婶们,只有在大采购的时候才来这里。
每次回去,许阿鱼就会滔滔不绝地讲谁家的菜最新鲜。
哪个入口给的称最足够,在精挑细选中找到的乐趣和经验自然是想分享给自己的孩子的。
“大哥,我们为什么要买猪下水啊。”
卫然提着一副猪大肠,被味道熏得小眉头皱起,十分嫌弃。
卫玲和卫丽手里也提着各种内脏,卫渺买齐了心肝脾肺肾才算作罢。
又花钱买了四个猪蹄,葱、姜、蒜、黄酒、冰糖、各种配料后,四个人才浩浩荡荡出了菜市场准备回家。
“让开,快让开!”
有声音传来的同时,还带着枪响。
卫渺心中一惊,眼神四处寻找,目光突然看向门口马路处的一辆黑色轿车上。
“朝汽车那里跑。”
卫玲拉着还有些发傻的卫丽跑向黑色汽车,因为紧张,刚买的猪大肠落在地上,卫然转身要去捡。
“别管。”
卫渺语气严厉。
卫然收回手,一溜烟地跑到黑色轿车侧门处蹲下。
菜市场里面和外面都被枪声弄乱了,人群开始尖叫奔跑。
卫渺和许多人接踵而至,忽然觉得自己的布包有异动,转身的时候,就看见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被三个戴礼帽的人按在地上。
那人的脸贴在地上,因为用力已经磨破皮,有血迹渗出。
他的眼神里带着决绝又带着期盼,张嘴大喊道:
“为了民族独立,义无反顾,万岁!”
“碰”
卫渺看着他背上绽开的血花,脑子里带着一丝震撼。
尤其是那双满是希冀的眼眸,直勾勾地盯着她的方向,似乎在无声地诉说着什么。
尖锐的哨声响起时候,按住那年轻人的那几个黑衣人也飞快离开。
巡捕过来,拖走了尸体,血迹随着他的身体移动,拖出了一条长长的血迹。
周围人指指点点,小声议论一番,转头离开,各自奔波忙碌去。
卫渺突然想起弄堂里有户租房的人家是从东北那边逃难过来的,他们有吃狗肉的习惯。
那家人有个人高马大的傻儿子,最喜欢在街上捕杀野狗,每次成功后,就喜欢拖着在弄堂里面炫耀。
后来他被街上的疯狗咬了,没两天发疯病去了,他爹气不过,寻了三天,打死疯狗,自己也被咬,人也得疯病死了。
从此后,那片十多条弄堂里,再也没有人吃狗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