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知并没有对上对方得意的眼神,只是从材料中又抽出了厚厚的三份以及一张光盘,“您好法官,我们有三份新的证据材料需要当庭提交。”
新证据?三份?对方律师瞳孔微张,这怎么可能?
“拿上来吧。”
法官摊开新的证据之后,同步对方律师,扶了扶眼镜右手一伸,“原告代理人可以开始发言。”
原告律师原本胸有成竹,但看到这三份材料心里暗骂卧槽,迅速整理情绪之后她开始陈述,“好的,法官,我是委托人张启的代理律师,我方当事人于2020年10月7日借与被告40万元现金,证据一中有对方手书的借条,明确表示将在三个月内全数归还,否则将会支付利息,但截至目前,被告不仅没有归还欠款,并且将我方当事人联系方式删除拉黑,逃避债务纠纷。证据二我方当事人多次联系对方未果的事实证明。”
对方成熟完毕后,法官整理了手上的材料,“被告代理人请进行答辩。”
“除却之前提交的三组证据以外,今天新提交的证据中,证据四是我方当事人和对方的聊天记录,关于该笔款项的性质定论,其中明确且多次提到度博二字,以此证明,此笔款项为赌债。”
“聊天记录又不一定是真的!”原告律师质疑。
宋知抬眸眼神压制,“不好意思,现在是我方答辩时间,您有疑问请稍候。”
“就算是真的也不能代表什么!”对方有些激动。
“原告律师别说话,被告律师请继续。”法官及时维护庭审秩序。
宋知点头举起光盘,“证据五是我方调取的街道录像,可以明确看出在2022年10月7日下午,我方当事人和对方在对方阳台进行dubo活动。”
dubo金额如此之大,对当事人来说可能涉嫌犯罪,但宋知竟然如此淡定地作为证据进行举证,对方律师不知该说她为当事人考虑还是要把当事人送进公安局。
“因而这份借条,只是为了掩盖赌债的事实,虽然是债,但从根本上来说,并不合法。我相信在座各位都有常识,dubo违法,那么dubo欠下的债务又怎么可能受法律保护?张启很聪明,利用借条的名义让我方当事人签下债务,出具一份貌似合法的借条,企图瞒天过海确认债务,但我想再强调一遍,此为非法债务。”
庭审时间如梭,双方辩论激烈,唇枪舌剑互不相让,但明显结局已定,dubo产生的债务关系原本就是无效,这种借贷不受法律保护。
“请双方进行最后答辩陈述。”
“被告所欠金额巨大,对我方当事人生活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影响,自古以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对方明确知晓债权义务,并且写下借条纯属自愿,就应当履行条约按期归还。”
“对方律师说得很对,欠债还钱,杀人偿命确实是古话,但违法之债何来谈欠?正当防卫造成的死亡也要偿命?对方明明知道dubo是违法行为,还对我方当事人进行邀约,此后又用借条的手段企图让我方当事人背上巨额债务,其主观故意性明显,《合同法》第52条中明确指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宋知陈述完毕,面前的电脑屏幕上文字跳动,将刚才她的陈述一一记录。
黎浦在桌上给她比了一个大拇指。
法官继续流程,“双方是否接受调解?”
“原告方不接受调解。”对方律师表达诉求。
宋知回应,“被告方不接受调解。”
法官宣读最后陈词,“本庭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判决结果,开具法院判决书,如果当事人双方有一方不服判决的,可以在法定期限之内向高一级的人民法院申请上诉,各位有异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