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人又看四周被打扫得闪闪发亮,一尘不染的书屋,每一本书上一粒灰尘都没有,让爱书者身心愉悦。
仙人满意的点点头:这才是我心中最佳的徒弟。
还没拜师呢,已经叫上徒弟了。
“徒弟,徒弟!”
林歆欢听到了陌生的呼唤声,忙放下书,呈戒备状态。
看到空无一人的书屋,半空中浮现一中年男子,青蓝色的衣袍,三千青丝用一条素色发带束起,气质温润文雅,像是古代的教书先生。
眼睛看到他,鼻尖似乎闻到了笔墨的味道。
要不是林歆欢心脏强大,已经被他独特的出场方式吓晕厥。
她稍稍松了一口气,并没有发现陌生阿飘对自己的恶意。
转念一想,很有可能是这间书屋的主人呢,林歆欢恭敬的对男人一拜。
“先生莫怪,我以为书屋是无主之物,所以才找出书本阅读。”
书屋中灰尘显示凌乱的脚步,还有一些书本上的手指印记,都表达着这是一间废弃书屋。
文字是最快了解一个陌生世界的通道,所以林歆欢特地将书屋清洁干净,挑书阅读。
“哈哈哈哈哈哈哈,好孩子,以前的确是无主之物,以后就是你的了。”
仙人开怀大笑,对林歆欢非常满意,爱读书的人,品性不会差。
更别说她是自己等了几千年,才等来的宝贝徒弟,对林歆欢安上了巨巨巨厚的滤镜。
只是有些奇怪修仙界服装改革,跟他记忆里穿着服饰有些不同,可能是自己落伍了吧,修仙界如今流行这样穿?
完全没有想到,林歆欢不是他们世界的人。
摸了摸长须:也对,我都死了几千年,发生一些变化也不奇怪。
“我的?”林歆欢疑惑的指了指自己。
“这是本仙的浩渺洞府,本仙名号浩渺仙君,平生最爱的就是书籍,不管是寻常的山水游记,还是历史辛秘,人物小传。。。。。。都能让我在其中找到乐趣。”
还没踏入修仙开始,他书卷不离手,踏入修仙界后,更是获得了书痴的名头。
在疯狂卷修为,以飞升成仙的修仙界中,无心修炼,只顾读书的他分外突出,与修仙界众人格格不入。
也是想到成为仙人,可以拥有无尽的生命,有更多的时间找书、阅读书籍,才将注意力分到修炼上。
令众人意外的是,最有潜力成仙的修炼狂魔陨落了,修仙界有名的书痴飞升成仙。
他到仙界后,给自己取名叫浩渺仙君。
书籍里拥有一个广阔的空间,他只不过是其中一小粒尘埃罢了。
在得知仙人并不是永恒存在,还是有寿命期限时,他便将自己的时间全投入给了书籍,每天都是在寻找珍奇故事,阅读文字。
看得特别广,并不拘泥于某一个类型,人人所追捧向往的仙术秘法,只不过是他顺便收集的一小部分,自认为最不挂齿的存在。
所有不受重视的书籍,放在最角落,最让人注意不到的地方。
渐渐得书籍不止有万卷,堆积而成占据的面积可比一个小国家的领土。
林歆欢望不到顶的书屋,其实是浩渺秘境设计最精妙的地方,叠加了几套的空间阵法,才设计而出。
谁能想到,仙界最厉害的空间法术,创造者只是想拿它来装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