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树大招风,可宫家能屹立这么多年而不倒,说明宫涅的行为至少是获得了姬荣的默许。
作为宫涅老来得子的宫士从小就在这种豪奢之家长大,前呼后拥,纨绔的脾气自然尤其恶劣。
从小吃喝嫖赌,长大了抢男霸女,草菅人命,无恶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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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家三爷宫士,已经成为了洛邑城内里公认的、最大的纨绔和恶霸。
那名宫家的公子,也就是昨天帘子山遇到的几名青年之一,也不理两个城卫,而是纵马走到姬南面前,手里的鞭子一指,大喇喇地发问:“你昨天不是说就猎杀了一只墨云豹……这只怎么回事,你有储物法器?”
周围几个人倒抽了一口凉气,储物法器十分难得,不仅仅是造价昂贵,更是制造不易,世间很少流通,大仙门里也只有有限的几个大修士才有。
天伤殿的镇殿之宝就是一件储物法器,以前是昭礼东宫的之宝之一,而且据说空间极大,也只有殿主才能传承。
听见这边说话,远处人群中众星捧月、高坐在龙马之上、一身华服的宫士眉头微皱,转过头来,远远地打量两人。
最近半年他很不开心,当初在四合庭大牢里看见的那个仆役小子居然姓姬,居然还成为了老不死的徒弟,过了这么多年回来,忽然一下就成为了天伤殿的殿主,这简直他妈的……老天不开眼啊!
老爹还强令自己去给他当侍卫长,几个哥哥和师兄也都极力劝说自己,说是为了家族的大计。让我一个元婴巅峰境修士去给个初阶金丹当护卫?让我放弃以前每天花天酒地的舒服日子服侍那小子?就他那傻傻的样子,真恨不得几脚踹死他。
每次看见那个傻小子,自己还得强忍着恶心,满脸笑容的答应他、奉承他、伺候他,好几次宫士都觉得自己实在要忍不住了,要一脚踹死那个小子,可是想到老爹的大计,自己还是强忍了下去。
好在,那个傻小子已经闭关半月有余了,自己又可以出来好好过几天舒坦日子了。
今天本想着去城外打猎,走到半路忽然看见有个集市,兴之所至就走了进来,看看有什么不错的野味没,毕竟有些野味是不常能猎到的。
宫士听见远处的那个散修低着头、弓着腰,低声下气地和自己的堂弟解释着:“您说的什么法器我不知道!小人我昨天打死了两支墨云豹,当时我已精疲力尽,只能扛出来一只,还被您几位借走了!我就只能回去再把那只扛回来,寻思挣几个小钱!您大人有大量,放过我吧,我今后再也不去帘子山了……”
“呵呵,原来昨天晚上的墨云豹就是这小子打的!我说吗,就那几个废物堂兄弟还能猎杀墨云豹?豹子肉有点柴,味道一般般!不过他们送来的那个小妞味道真不错,白嫩,年轻,反抗起来的时候味道更好,就是太弱了点,不禁搓磨,没玩几下就死了……”
宫士没兴趣继续听下去,转过头看了看偌大的市场,很多人跪在道边低着头,各种兽肉、药材、符箓等等东西就放在他们脚下,宫士逐个地看了过去。
药材、符箓、兵器这些破烂玩意他看不上,散修手里能有什么好玩意。他想挑选几味今晚的宵夜。
身边围着的几位堂兄弟连忙下马,顺着他的眼光,挨个地把兽肉举起来,让他远远的看看。
家将护卫们慵懒的看着四周,在洛邑城还有谁敢扫宫三爷得兴,那他可是活腻味了。
宫士用手指了指远处的一处地方,一个堂兄连忙跑过去,抓起地上兽肉给他看,是一只肥大的火南燕,还很新鲜。
宫士点点头,火南燕肉质细嫩,炖起来非常好吃,自己有一阵没吃了。
宫士身边站着的是另外一个堂兄,自幼就在一起玩,亲密度在团体里要比其他人高的多,他笑着和宫士说:“东边海上传来一个新吃法,选一美丽少女脱去衣服,洗漱干净,然后以她为桌,盘碗俱放在其身上,吃饭之余还能欣赏挑逗,可谓妙趣无……”
声音在这里戛然而止。
有一道黑光,闪电一般,划过了集市广场的上方,从道路另一侧的楼上悄无声息飞来,射入人群当中。箭矢从宫士的面门前方飞过,随后带起无数血肉翻飞,堂兄的脑袋如大瓜般爆开,似乎手里的扇子还摇了一下。
宫士愣了一下。
那只箭矢前端是三角锥形,这是专门克制修士的箭矢,宫士甚至看见了箭头之上闪烁着蓝光,这是涂抹了剧毒的标识。箭矢穿过堂兄的脑袋,带着鲜血与碎肉,又插进了一名家将的胸口,将那家将钉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