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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3(第7页)

可是普通人的叛逆,普通人的逃离,那是赤着脚踩在荆棘上,是血迹斑斑的苦楚。这不是夸张的说法,路知遥为了离开那座小乡村,为了给自己拼一个未来,她真的学习学到吐血。

她一个人来到陌生的城市,从住在宿舍勤工俭学,到毕业后合租打工,再到最后终于积累出闲钱整租,她没法抱怨那些工作有多累多不愿干。

即使有一个说得上的学历,在面试的时候也是被挑挑拣拣的白菜。

她体会不到那种事事顺利但我就是不满意的心情,即便段子书已经破产了,落到和她一样的境地。

段子书上进一些的话,可以借着人脉和她母亲一样搏一把。不愿意的话,曾经重金砸出来的才艺也够她生活。就算还不乐意动脑子,只能去打点放空大脑的零工,那不过时和路知遥一样,不会更加落魄。

苦难是不应该对比的,因为它最经不起对比。一旦开始对比,就丧失了同情的欲望,总能找到更不如意的可怜蛋。

何况,段子书是有退路的。她的母亲还没有放弃,她家里还有能周转的资产。路知遥不清楚具体有多少,但想来这种大富大贵过的人家的落魄,都是她这种小老百姓想象不到的富贵。

退路就摆在这,不会轻易消失。这是一种你不一定走,但只要它存在,那就是心安,就是无法背水一战,就是无法完全赢得信任的道路。

“我不想这些感情只是你追求独立的方式。”路知遥说。

“不是,不是这样的。”段子书又激动起来。

面对路知遥她总是无法冷静,年幼时老师教导的洽谈技巧、叮嘱过的不喜怒于色全都被抛到脑后,路知遥稍微误解点什么,她就委屈得要哭出来了。

“我只是想说,我的人生一直这样浑浑噩噩地过,包括高中的时候也是这样,青春期的激素让我渴望有那么一场恋爱,然后你那样喜欢我,我也理所当然地喜欢你。想来真是很肤浅的想法。”

“我承认分手后我想念你想念了许久。但我们实在分开太久了,感情也会随着时间黯淡。连我也不敢确信,如果我没有破产的话还会不会来找你,我不敢说我那时是不是把你当成了退路。”

路知遥头一次听段子书这么说。在那之前她一直表现得相当恋爱脑,特别是刚重逢的时候,蹲在沙发边说睡不着,想要晚安吻。

但这么说的话,反而更像个活人了。路知遥是不信谁能因为一年不到的爱情恋恋不舍这么久。

不过,觉得段子书的话更有信服力是一回事,就这样接受她是另一回事。路知遥既不想当叛逆的证明,也不想当离家出走大小姐的退路。

“我想说的是,和你重逢后的那些时光,才让我觉得像活过来一样。”

“有不喜欢吃的东西,才能明白吃喜欢吃的食物是幸福的。不想去上班,所以觉得在家休息的时间特别珍贵。付出劳动换来的酬劳才称得上是心血,收到工资和收到零花钱是两个感受。”

“不想做的,想做的,我第一次感到自己的情绪是那么明显。我的所作所为出于自我,而不是谁的安排。”

这些话对路知遥而言依然是陌生的。

“所以这是体验生活的意思?”

“不是,不是。”

段子书急出了眼泪,她还想通过一些例子证明什么,但最终放弃了。

她和路知遥的认识差了太远,无论怎么用语言修饰,都很容易被误解。

所以,她一咬牙,选择了最简单直白的言语:“我就是喜欢你,不管你怎么样。”

路知遥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句话震住了。

“我喜欢你所以不会回家,我喜欢你所以坚持下来打工接单,我喜欢你所以给你写信再找上门来想和你复合。”段子书一口气说下来,“你要问我理由我也回答不上来,反正我看到你心跳就加速,想要拥抱想要亲吻我就是喜欢你。之前为什么顾左右而言它是因为我不好意思,但你别误会了我就是喜欢你。”

“……”路知遥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这、这还有什么道理可讲,讲不出来啊。

“还有……”段子书擦了擦眼泪。

“如果非要找个理由的话,”她捂住了脸,但挡不住发红的耳朵尖,“我觉得你长得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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