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证明我的这个猜想还是准确的,那个男人身体前倾四十五度,像MJ跳机械舞似的摆出了一个奇异的姿态,我吓了一跳,浑身鸡皮疙瘩也起来了。没想到这玩意真是玄得很,还能控制人的生理机能。
这是五个男人中唯一进入状态的测试者,四十多岁,叫赵长顺,在周炳国的引导下,对其潜意识里的记忆做了一次梳理:
90年代中后期,西南地区的一个小城J市,天空是胶片电影里的那种颜色。昏黄、暧昧,毫不刺眼。在赵长顺的描述当中,这种感觉就像一部描述旧时的老电影。高耸的烟囱无时不刻不在冒着黑烟,底下的少年一脸煤灰,绕着烟囱玩耍。
一到夏季,空气里就充满了欲望的气息,满大街的大腿、胳膊混杂男人汗味,和阳光下熠熠生辉的肌肉晃动,总是让店里的生意陡然上升。
这是月头的周一或者周二,赵长顺照惯例批货进店,计生用品和各类情趣物,到了下午六点多钟,已经销售过半。这是个好现象,因为在销售高峰来临之前,就已经售出了大部分存货意味着今天又是一个收成日。
对于赵长顺的店来说,真正的黄金期是在晚九点之后。他店的周围有一排小发廊,九点之后就会充斥着各色男女。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干什么的。在这样的环境边上开这样的店,想生意不好都难。
赵长顺早早就吃饭了,买了半只白斩鸡和四瓶啤酒,晚上有场球赛,他边喝啤酒边吃鸡,也没有让钱包闲着,绿花花的钞票不断地涌进来,人生最大的快事莫过于此了。
七点多钟的时候,有个男人走了进来,周炳国暗示赵长顺这个男人叫老A。这个代号老A的男人三十岁不到,低着头走进来什么也没说,而是绕着货架转圈。赵长顺这生意时间做得长,多数人进来之后都低着头直奔主题,交钱取货,然后匆匆离去。
这个男人还有这个心思慢慢挑选,估计是个老油子,有些特殊需求。赵长顺没有理他,兀自喝着啤酒,准备看球的状态,第一天如此的平淡无奇,那个男人在充气娃娃的货架前看了几眼,然后就走了。这是个憋坏了的男人,赵长顺没把这当回事,男女说开了这事就变得很正常,没点需求,谁往成人用品商店跑?
到了第二个礼拜,又是一周头上,仍然是晚上七点多钟的样子,那个老A又来了,因为是第二次来,所以这次赵长顺对他印象还是有的,记得这是个中等个的男人,脸方方的,剃了个板寸头,在货架前摸了十分钟,赵长顺还是没有理他。这生意忽悠起来不合适,找不到好的措辞,两个大老爷们探讨充气娃娃有点不伦不类,与其如此,不如由着他自己慢慢挑。老A看了一会儿,又是什么都没买就走了。
这回赵长顺就有点恼火,看着老A的背影出了店门,老A骑了辆破旧的三轮车,原来是个穷鬼,赵长顺心里想,充气娃娃不是什么高档货,但对于老A这样的人来说,到隔壁发廊动次真格的,远比这玩意儿实惠得多。
所以到了第三次,赵长顺就没什么好脸子给他看了,赵长顺在边上咳嗽,老A走到哪,他就一直站在一米之外的地方盯着,老A前脚离开原来的位置,赵长顺就上去重新把那些他动过的货摆摆整齐。
其实老A并没把货弄乱,但很明显,赵长顺是找个法子想赶老A走。这生意做的不是人气儿,不是店里人越多,越能招揽顾客,现实情况恰恰相反,人们往往碍于面子,看见店里有陌生人在,就绕道而行的。
老A感觉到了赵长顺的潜台词,奇怪地看了眼他,最后还是悻悻地走了,这说明老A还是拎得清的。赵长顺一直送他到门口,看着他骑上了三轮车,车上堆满了饮料瓶……
整个催眠过程共花去两个多小时,在确信挖不出什么东西了之后,周炳国又把赵长顺唤醒过来。整个回忆过程,显得细致详尽,尽管大部分对警方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帮助,但最后一个信息,还是对我们有着很大的提示作用。
“三轮车上堆满了饮料瓶?”闫磊问道,“难道是饮料公司的运水工?”
“那也未必,”周炳国顿了顿,“也有可能是收破烂的。”
又是一条崭新的线索?闫磊带着我们重新走访了一回当年发现尸体的窨井。时过境迁,出了那档子事儿之后,窨井早就被埋了。吴老二的棺材也被挖出来换了地方。我们在事发地点的小区附近走了一圈,然后直奔目的地,一家中等规模的废品收购站。
周炳国把那个蹬着三轮车,车上全是饮料罐子的男人定义成收破烂的。这个猜想很快被证实靠谱,因为那个收购站历史悠久,当年几乎包掉了所有拾荒者的销路。一来二去,是个人都会对这块地界熟络起。
抛尸地点偏僻隐秘,而且也算是被存封的市政废弃工程,不熟悉的人光靠自己摸,几乎很难有机遇碰巧遇到这个天然的藏尸地,这也是把凶手指定为拾荒者最重要的证据。可前期的判断呢?
这案子蹊跷得很,从最初的记者,到后来的系统内部人员,再到现在的捡破烂的,简直就是风牛马不相及。别说闫磊,就连是我,也会对周炳国的判断产生怀疑。
“这其中肯定有什么关联?”周炳国同样也意识到自己屡屡犯了方向性的错误,更要命的是,似乎每一条线索都是可以走得通的。
“那怎么办?”我问道,我当然还是义无反顾地支持他,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也只能一有线索就走一步看一步地深挖下去。
“不管怎么说,总得先去见见那个废品回收站的老板。”
老板已经六十多岁了,现在基本已经不做生意了,业务全都由他的儿子全权打理,也算是子承父业吧。等我们把那个老头找到,才意识到侦查范围没有缩小,反而扩大了。全市现有的收破烂得就有几千人,更别说往前上溯十几年了,等于是从原来的大海捞针,又被带到了另一片海域里接着捞。
“有没有结过婚的?或者这买卖做得挺顺,后来又去干别的去的?”
老头正坐在门前的椅子上品茶,看了周炳国一眼,“别小看收破烂的,除了脏点,可是个俏活,但凡干够五年以上的,身边都能找着个女人,你说的这些个到处都是。”
周炳国给出的范围太大,根本无法从这么大一堆人中锁定目标。
“一个捡破烂的,怎么可能知道冯天天和何久安?不看书,不看报的。”闫磊也提出了疑问,似乎对周炳国的信任感又降了下来。
周炳国不说话,过了一会,“那滴墨汁!”
“什么?”
“那滴墨汁,何久安家床上的那滴墨汁。”
我没明白周炳国这话是什么意思,隔了好半天才想起来周炳国在何久安家的床边,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那个时候貌似他就已经有头绪了,只是还没有把握,所以才没说出口。我没有接他的话,而是竖着耳朵,等着他来解释。
“冯天天与何久安的死,证明了这凶手一直都在默默地看着我们,而且不会被怀疑,所以我们才会把怀疑的对象,放到记者身上,对吗?”
“没错,”闫磊点点头,“可记者现在不是已经排除了吗?”
周炳国接着往下说,“我还记得李舒然和我们对凶手的心理分析,我们一直搞不懂为什么他会认为凶手有上进心,对吗?”这回闫磊没有做声,这个问题他显然回答不了。
“我们前面也分析过,从个收破烂的一跃成为记者或者是系统内部的人,基本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