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天成轻叹了一声,“不过好在,此事即便被各大妖族知晓了,也只是妖族内部的事情,那个叶黎,纵使有天大的本事,也无法插足其中,吩咐下去,速去把我要找的人带回来,最后的实验,我要立刻开始!”
“是!这就去吩咐!”
……
妖界各大族群的领地之外,大片的无主之地,被称作“荒域”,乃是无数流亡之人最终的归宿。
大荒之中,大都是些实力不济,亦或者因为某种特殊原因,离开族群独自生存的妖修,哪里能种得活粮食,哪里就会有一小群妖修安居。
这样的方式,也造就了大荒之中不少的村镇,每个村镇之中,都是各族妖修共处。
岩黎镇,就是这样一个总人口不过三百人的小镇。
这没有什么实力高强之人,过的也是一副农耕生活,唯一能花花钱的地方,也就是些店铺了。
时间正值晌午。
镇上的小酒馆里坐了些客人,大都是镇上的懒汉们。
这些人并不怎么照料家中的农田,每每有法子弄到几个小钱,也都用来喝酒了。有这群懒汉养着,酒馆的老板倒是过得还算滋润,还能顾上两个小工来打理店上的事情。
唯一与众不同的,是一名身穿灰袍的年轻人。
“客人,您的酒给您温好了您先喝着,小的这就去给您准备吃食。”
小二端着一壶酒放在青年的跟前,催了一声厨房让赶快做吃的后,便继续去招呼起了其他的客人。
青年那一身灰色的袍子,像是风沙里吹久了吹出来的一样,褪了颜色,很是老旧,头上压着一顶竹条斗笠,半长的头发被斗笠压住,束在脑后。
青年低垂着眼帘,抿着就,等着店小二端来一碗汤面,三两口扒拉下肚,放下钱便走。
小二刚想上去送送,便是瞧见那青年手里,竟是提着一口滴血的布袋,脸皮不免有些抽搐,不敢再去靠近。
青年出了小酒馆,提着布袋一路来到镇上的肉铺子前。
铺面里坐着一个油头垢面的中年男人,正百无聊赖地赶着苍蝇。
“叔,送货。”青年敲了敲铺面上的案板道。
肉店老板抬眼看了看青年,脸上立刻露出了欢迎之色,赶忙拉开肉铺旁的那道小木门:“阿墨来啦,快,进来坐,叔给你倒杯水。”
这个被叫做阿墨的青年,可是肉店老板最喜欢的人了。
这个看上去不过十五六岁的青年,时不时的就会带来一些妖兽骨肉,那可是难得的好货!
“坐就不必,还有事情。看看货吧。”
阿墨一边说着,一边撂下那口滴血的布袋,“打了几头狼妖回来,油膏也都留着,还是老价钱。”
都点老板打开布包来翻看了一阵,布包里正如阿墨所说,都是好东西。
“阿墨啊,咱们也是老生意了,一分钱都不会少你的!喏,拿去!”
肉店很是爽快地点了钱抛向阿墨,继而追问,“不过你说还有事情,难不成是……要去抓那头狼王?”
“叔,别问。”
阿墨接过手中鼓鼓的荷包,冲肉店老板笑了笑道,“先走了,明天等我的好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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