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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第1页)

小太监02

虚度白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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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桑和柳棠时都是柳长春和袁雪致的养子。

虽然柳棠时是哥哥,但扶桑才是先被柳长春收养的那个——“养子”是好听的叫法,其实就是徒弟,各宫里但凡有点权力的大太监手底下都养着一两个小太监,为着这样或那样的目的。

五岁那年,刚被人牙子卖进宫里的扶桑凭着一张粉雕玉琢的小脸,被柳长春一眼相中,成了他和袁雪致的第一个养子。

当时七月流火,御花园里的扶桑花正开得如火如荼,袁雪致为他取名扶桑,随柳长春姓柳。

养了一两年,自诩眼力过人的柳长春却不得不承认,自己这回的确看走了眼,扶桑空长了一张看似聪明伶俐的脸,实则平平无奇,难有大用——说难听点,除了这张超凡脱俗、赏心悦目的脸,扶桑几乎一无是处。

可到底费心费力养了这么久,就算是养只猫儿狗儿也养出感情了,尤其是袁雪致,对扶桑简直视如己出,感情甚笃,所以柳长春才没狠心抛弃扶桑,而是另收了一个养子,这回他吸取教训,选了个年纪稍长的,是精是傻一试便知。

柳棠时比扶桑年长三岁,入宫受刑时已满十岁了。

也正因他岁数偏大,心智已成,很难真正地养出舐犊之情,这些年他一直唤柳长春和袁雪致“干爹”、“干娘”,扶桑则是直呼爹娘,孰亲孰疏显而易见。

而扶桑似乎天生就擅于俘获人心,不仅爹娘把他当亲儿子疼爱,就连这个半路杀出来的“便宜哥哥”也待他亲如手足,也多亏有他,这个毫无血缘、生拼硬凑的“家”才会和和睦睦,宛如一个真正的四口之家。

柳棠时没有辜负柳长春的期望,跟着他学会了皇宫的生存之道,前年经袁雪致引荐入了东宫,在太子身边做事。

而扶桑也不是毫无用处,平庸如他,幸而也有一点微不足道的天赋——他的嗅觉远超常人,对气味异常敏感,几乎过鼻不忘。凭着这点天赋,他还曾救过太子一命呢,不过这就说来话长了。

也是凭着这点天赋,他被柳长春送进太医院,成了左院判赵行检的小徒弟。

太医院坐落在皇宫东南角,背靠着高耸宫墙。

穿过垂花门,有廊檐遮雨,扶桑收了伞,弯腰掸一掸衣摆和袖子上沾落的毛毛雨,一抬头,见院里站着个身形瘦削的小太监,头戴箬笠,身披棕衣,正用一把长柄竹笤帚打扫落叶。

落叶来自院中那两株四季常青的桂树,扶桑初来太医院那年这两棵树还没房顶高,如今已是挺拔高耸,亭亭如盖。

小太监听见动静,扭头瞧过来,随即笑着唤了声“扶桑哥哥”,扶桑便也轻笑着朝他招招手:“飞雾,过来。”

被唤作“飞雾”的小太监拖着笤帚来到他跟前,扶桑探手从书袋里掏出一个拳头大小的油纸包,里面包着几块菊花糕,是银水用新鲜菊瓣、枸杞碎和马蹄粉蒸制而成,菊香浓郁,清甜可口。

“还有些温度,”扶桑将油纸包塞进飞雾手里,“趁热吃了罢。”

飞雾急忙将油纸包揣进棕衣里,生怕被雨淋湿似的,连道谢都忘了,欢快地跑走了。

在这座金碧辉煌的皇宫里,不止主子们要分个三六九等,奴婢们亦然,如飞雾这般的粗使太监便是最下等、最弱小的存在,他就像院中那些零落的树叶,无论是谁都能踩上一脚。没奈何,欺软怕硬、捧高踩低实是宫中常态。

仗着爹娘的体面,扶桑自然是被捧着的那个,但他从来不会去踩别人。一来他天性纯良,头脑简单,生就不是勾心斗角的那块料。二来他在太医院浸淫多年,饱受“医者仁心”的熏陶,熏出一副柔软心肠,从来都是与人为善,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他人。再加上他长得过于好看,是以人缘很好,鲜少有人寻他麻烦,纵使有,他也会敬而远之、远而避之——这是他奉为圭臬的生存之道,简单又实用,让他无灾无难地活到了现在。

眼看着飞雾钻进了对面用作杂物间的耳房里,扶桑刚要举步,忽闻身后有人喊他,不等他回过头去,那人已经快步来到他身边,一股脂粉香随之扑鼻而来。

“稀奇啊,”春宴熟稔地揽住他的肩,“你今儿个怎来得比我还早?”

扶桑乜斜着好友近在咫尺的笑脸,反问道:“就不许我勤勉一回么?”

“许呀,怎么不许。”春宴附到他耳边,蓦地说起悄悄话,“待会儿去后头找我,有话跟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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