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儿个拿到县城去卖了!
妈穿这好鞋子太糟蹋了。”
谢昭无奈又心疼。
“怎么就糟蹋了?”
他拿起鞋子,走到了谢友振的面前,蹲下来,“爸,试一试,再过一个月大哥就要结婚了,到时候你和妈就穿这双鞋,正式一些。”
八九十年代。
牛皮鞋是很多体面人必备的东西。
谢友振也见人穿过。
那是石水村最有出息的一家,他儿子早些年进了向阳镇政府工作,休息的时候回来一趟,整个村子都去瞧。
中山装,黑皮鞋,头发抹了发蜡,意气风发,有出息极了。
谢友振那会儿二十岁出头。
还是个愣头青,只记得跟着人群凑热闹去瞧,那人长什么样都记不清了,只记得那双皮鞋。
黑色的,打了鞋油,阳光一照,闪闪发亮。
年少时也曾意气风发,回来后暗暗下决心,他要努力挣钱,也买上一双穿穿。
可后来,娶妻生子。
单单是填饱肚子交公粮,都压弯了他的腰,压碎了他年少的梦。
皮鞋?
就像是一个肥皂泡,在被生活磋磨的这些年里,就像是青色的秧苗,被插进泥土里冒出来的那一串气泡一样,早就被深深埋进地里消失不见了。
如今。
这双鞋,又被自已穿在了脚上。
虽然在很多很多年以后。
谢友振眼眶有些酸。
他将怀里的孙女抱了起来,穿着这双新皮鞋,在院子里走了走。
很舒服。
踩在地上,柔软有弹性,和自已年少时想象的一模一样。
“爸,喜欢吗?”
谢昭道:“等再过几天,我再给你和妈做一身西服,保准漂亮有型!”
谢友振点头。
他又看向谢昭,道:“二小子,爹很喜欢,谢谢你。”
谢昭一怔。
他笑着伸手,将喜宝儿抱过来,抓起小丫头的手,朝着谢友振挥了挥。
“你看看,爷爷穿皮鞋,多合适,多好看!”
谢友振走了一圈,又赶紧脱了下来,他拿着袖子,仔仔细细擦了擦上头的灰,扭头交给田秀芬,叮嘱道:“放好了,等老大结婚的时候穿,儿子给咱买的,就留着吧。”
田秀芬还是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