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有人自学中医。研究配伍熬制,产品涉及生发药、打呼噜丸、快速增高药等等。
疗效很好,而且药价也不贵(12——755)。直到被市场监督部门查处时,累计销售获利130万。
而后被处罚3000万。
由于无力承担3000万的罚款,最后裁决,处罚6000万……
万幸的地方在于,由于最终裁定其生产的是药品,这才免于刑事责任……
这事说起来没什么冤屈,你就是不具备任何资质嘛,你就是收到违法获利了嘛!
就算疗效很好,那也不行。
冯晨之所以觉得这次惹了麻烦,说到底还是自己草率地铺开了摊子。
收了钱,而且把陈巧巧也牵扯了进来。
但是现在……
冯晨左看右看都找不到纰漏,这么说,一切都变得合法了?!
现在谁告自己也没用。
手续完备,连特殊药品生产销售许可证都有。
怎么告?告得倒?!
问题就这么解决了?有了这几张纸,他就完全合法了?!
冯晨的心里泛起一阵荒谬感,这个世界对草根是完全不利的!
别说你搞出来的都是些三无产品,哪怕真的有疗效,从法律角度、市场管理角度,随便按哪条程序也能搞死你!
反倒是一些机构,顶着合法的帽子,做着一些赚取智商税的事情。
某光101听说过吗?
号称纯中药,其实内含米诺地尔和黄体酮,而黄体酮正是所谓的2级致癌物。
再打开任何一个软件,关于生发、护发、美白、祛痘、缩小毛孔、紧致皮肤、护眼、增高、祛斑、去味、增强x功能、戒烟、解酒……又有多少人在视频里现身说法?!
需求催生市场,市场大了,真假难分,智商税哗哗往外交……
而你的创新药如果真的有效果,在申请专利期间,如果是中药,那你是需要提供配伍以及实际疗效的!
配伍都公开了,那你还有什么竞争力?!
还有些纯粹两头糊弄的,就更过分。
在市场监督方面备案是化妆品,功能是保湿。
自己现身做广告的时候就敢说那是可以生发、强壮头发的好药。
虽然最终被查处了,但是冯晨就想请问,是不是这个世界只要熟悉规则,违法成本就会比较低。
而真心去创造的人,在这样的世界里,十有八九会被繁杂的规则打得体无完肤。
当然,所有的事实都说明了一件事。
学习很重要,懂法很重要。
不过,刘明和小旭显然不怎么重视什么法律和规则。
这不怪他们,小旭连人都不是。
要想用法律办人家,是不是应该先给人家一个人类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