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和文采关系不大吧?”
演讲更重要的还是语言的渲染力,当然,他也能随便念念糊弄过去。
但是,这样也给班里抹黑,白晞也会对他失望的吧?
不知不觉中,周夜已经在意自已在白晞心里的形象了。
人会因为遇见一个人而改变,这是真的。
“算了,还有一周的时间,我好好准备就行了。”
他倒是不害怕站在人前,一只脚踏入社会的他,在学生面前感受不到压力。
……
下午回到家后,周夜就立刻开始准备演讲的稿子了。
不是他着急,只是他手里事情多,没必要为那么点字拖拖拉拉,硌的心里难受。
随着键盘打的噼啪作响,不到一个小时,一篇两千字的演讲稿就被他洋洋洒洒的写下来了。
一般的学生,写篇八百字作文就要死要活的,但是对于作者来说,日更四千只是最基本的要求。
随后,他就将稿子发给了白晞,让她给参谋参谋。
笨蛋小晞:『哇,写的很好,不用改了!』
要不是对方是他乖巧的小女友,他一定会觉得是糊弄他的。
笨蛋夜夜:『好哦,那我继续码字去了。』
笨蛋小晞:『夜夜加油,要记得吃饭哦(≧ω≦)』
动力满满,周夜就继续开始写书了。
他有个小毛病,很久没码字的时候,一直拖着不肯动手,但是一旦开始,就越写越来劲。
……
夜晚,周夜一如既往的在忙活着。
他也认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夜晚,但是戴着耳机的他,浑然没有发现已经有人进来了。
忽然,一张大猫脸出现在他眼前,吓了他一跳。
不过仔细一看,这不是不是喵帕斯么?它怎么来了?
意识到什么的他,连忙摘了耳机,就听到了一道熟悉的声音。
“夜夜,没想到喵帕斯真的吓到你了。”
回头一看,不是白晞是谁?
此刻,她正穿着一身白色的睡衣,脚上踩着的是他家的拖鞋。
“你怎么来了?也不和我说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