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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给我一支烟吗(第1页)

每次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印象最深的不是当事人对亲情的期待或者对案件进展的关心,而是他们对于香烟的渴望。几乎一多半的当事人在会见室看到了律师,就像看到了免费品尝的3字头软包中华,好多人上来第一句就是“可以给我一支烟吗?”

在不久之前,在对会见时抽烟的问题管控得还很随意的时候,不论是警察还是律师的会见室,几乎每个房间桌子上都摆着一个丑陋的烟灰缸,空气里弥漫着烟蒂的宿臭。随着管理的日益严格,有的狱警开始享受手中的权力:来提审的司法人员给被告人抽烟一般是不会被干涉的,而律师不行。选择性执法无所不在,谙熟各种法律权利的律师也不例外。我一个同事就曾因为在看守所给当事人抽烟而被看守所向司法局通报。现在也许好一点了—至少墙上贴的禁烟告示是针对所有人的。

作为平时在生活里可有可无、唾手可得的日常内容,抽烟在这里成了一种象征,一种自由和梦想的象征。就像美洲印第安人的伊洛魁族或者阿兹特克族把烟草奉为神明一样,这里的人把香烟看作圣物。在两指和双唇间,小小紧凑的圆纸筒和烟丝—它的火和灰烬,就像一串安神念珠,或者一部玫瑰经。它是一个介于神和人之间的精灵,是最亲密的朋友,一个在最英雄时刻、最孤独时刻和最懦弱时刻都可以和自我倾谈的朋友。被羁押者吐出的每一口烟,在他的头顶散作一团浅灰色的迷雾,仿佛划定了一个美丽的梦想空间。在那里,他暂时逃脱了现实无情的束缚和未来残酷的威胁,每一个吞吐的刹那都是焦虑的释放,是短暂的冥想和沉思。他通过吸烟来抵抗空虚、恐惧、无助,抵抗现实的不公正,他用吸烟来代替爱,代替自由,代替对清洁的向往,代替对在清新、自由的空气下行走的渴望。平时不想染指的劣质烟,他也会倍加珍惜地燃烧到过滤嘴的最后一毫米,临走时还会贪婪地四处扫描地上的烟头。

抽烟既然象征着自由和梦想,那就意味着香烟在这里是奢侈品,奢侈品必然价格不菲。在这里你可以买吃的,但你买不到香烟,除非你和狱警关系不错可以偷偷地带一点进来。警察和检察官在烟瘾发作的审讯对象面前吞云吐雾,时不时给审讯对象丢一支(当然也有没有任何目的而出于同情心的),用它来作为投降和配合的交换条件;狱警则用它来配合平时的管理工作,时不时把听话的和关系好的被羁押者叫出来谈个话,汇报一下思想动态和监号里其他被羁押者的动向,再让他们蹲在墙角抽一支烟解解馋。

律师给自己的当事人抽烟,对于司法部门的办案和看守所的管理毫无裨益,他们让当事人抽烟,只能增强当事人对抗司法部门的决心,拉低抽烟这一行为在特定场所里的市场价格,所以也就不难理解人家对于律师给当事人抽烟为啥没好感了。

在接触过的当事人中,有一个给我记忆深刻。他以前烟瘾很大,被关起来后反而戒烟了。他说,他认为自己是无罪的,他不想自己的决心被这种欲望所羁縻—在这个特定的地方,你要争取自己为人的权利,先要灭绝自己的人性。

我们的法律虽然宣称未经法院审判定罪前,任何人都假定无罪,但到今天为止,依然未改变看守所里羁押着成千上万的假定无罪者这一事实。这些假定无罪者在未接到法官的判决前,肉体和心灵都已经在承受着未被法律承认的煎熬了。如果不能少关点人,那就给人家抽口烟吧,让他们感受一下自己和动物的区别。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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