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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幕间(第1页)

我在晚上七点准时到了吴立达赶场的第一个酒吧,吴立达上身穿着带铆钉的无袖皮坎肩,下身一条黑皮裤,胸前挎着一个贝斯,正等待着前面一个演唱民谣的歌手结束表演。吴立达朝观众席扫视了一圈,目光最后落在我身上。我坐在观众席正中央,喝着一瓶冰纯嘉士伯。他超我挥挥手,我对他点点头。

有人说,弹得好吉他的人不一定能弹好贝斯,反之亦然,所以我是很期待吴立达的演出的。这是我第一次来酒吧,以前不来的原因之一就是讨厌吵闹。在我的印象里,酒吧就是一个人声鼎沸,鱼龙混杂的地方。不过刚才那个唱民谣的歌手自弹自唱了改编的《RollingintheDeep》,还是让我挺惊喜的。他在演唱的时候观众们都安静下来,唱完之后,还有人送上鲜花,那个大学生模样的男孩子抱着吉他深鞠一躬表示感谢。

下面当然就是吴立达的表演了,他先是弹了几个音试试音准,接着就听到身后的鼓手先用鼓槌很有节奏地敲了四下,整个乐队演奏了起来,前奏一进入,我就知道吴立达要演唱《光辉岁月》了,他的声线很具有穿透力,不似Beyond的声音里粗犷的感觉,而是很清澈的高音,也不像有些歌手刚一开口就会拔高,等唱到高潮的地方,就会变得声嘶力竭。有人认为,摇滚乐就是喊破嗓子。等吴立达唱到那句“迎接光辉岁月”的时候,观众已经开始鼓掌了。我不知道是音响效果好还是什么,那种环绕音效怎么听都是他自身声线产生的。如果一个人的嗓音就能制造立体效果,那他绝对是个天才。

《光辉岁月》唱完之后,观众们点名让吴立达演唱《在这里》。我旁边的观众告诉我,这首歌是吴立达的原创,他也就是凭借这首歌在这里获得知名度的。不过他似乎觉得这首歌唱过太多遍,已经没意思了。

果然,吴立达今晚也没有唱这首原创歌曲,而是改唱了一首自己刚刚写的曲子,也是一首现代版的民谣。观众为了给面子,还是鼓掌了,就我个人觉得,还是吉他更适合他的那种走在沙漠里孤者的感觉。

演唱结束后,吴立达换了一身很清爽的草绿色T恤,坐到我旁边。今晚九点过后,吴立达还要赶个场,他只能在这里陪我坐半个小时的时间。表演完毕,很多人都离开了酒吧。

“这个pub可真够大的啊,市里像这样的酒吧好像也不多吧?”

“你说对了,这里原本是一个非常豪华的歌舞厅。”吴立达悠闲地环顾了一下周围。

我不解地看着他,歌舞厅?那为什么又成了现在的酒吧?他似乎看出了我的疑问,微笑地解释道:“话说这里为什么改装成了pub,那可是真有趣啊,因为——这里曾是百络的老婆杨涵雪被刺杀的命案现场啊!”

听到吴立达突如其来的话语,我倒吸了一口凉气,酒吧里的空调冷气开得很足,瞬间,我觉得双脚都泡在血池里。

曾经,在我脚下的地板之上,有多少人踩着它扭动着水蛇般的身体,命案发生的一刹那,舞池里的人纷纷尖叫着离场而去,我仿佛能听到他们惊恐的尖叫声。

“两年前,这里换了老板,而且也改成了pub,我看到了这里的商机,决定用我的歌声拯救这里的经营情况,当时,这里可是在亏本做买卖的。”

吴立达将最后一口啤酒灌进嘴里,对服务生说:“这位先生今晚的酒水我包了,从我今晚的演出费里扣吧——范老师,感谢您赏光来看我的演出,我得赶下个场子了,如果不介意,我们一起出去吧?”

“不用了,我一个人回去就行了。你快去赶场吧。”

吴立达背上吉他,冲我摆摆手,离开了。

接下来是漫长的暑假,我可以在我的小屋里慢慢地看书,偶尔去附近的公园坐坐,喂喂鸽子,有闲情了,找女友打个情骂个俏。李朵诗刚一放假就搬进了我这小小的笼子里,每天还得我爬起来给她做早饭。

李朵诗吃完早饭后告诉我她要回老爸老妈那里住几天。她走后,我打算去菜市场买菜。正哼着歌准备出门,一个大活人直挺挺地立在门口,我吓得大叫一声—:“妈呀!”

“小点声,别乱叫!”我认真一瞅,原来是百小芳的姑姑,百络的妹妹。她浓妆艳抹,为了拜访他人,还是认真打扮过。头发盘了起来,身上的裙子应该是她最好的行头了。他能找到我这里,还是让我颇感意外。

“你就住这里?”

“是啊,弊舍弊舍。”

“渴死我了,能不能给我杯水啊!”

我这才反应过来,连忙找到一次性杯子,给她倒水。

“您找我是有什么事么?”

“是关于我哥百络的,我不想告诉那些警察,他们一来我家就凶巴巴的,比起他们我还是愿意告诉你。我哥百络和杨涵雪的婚姻根本就不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的。我给你看这个。”她把我给她的水杯放下,从小钱包里掏出一张叠得四四方方的信纸,我打开一看,原来是份协议。

协议

甲方:杨涵雪

乙方:百络

经二人协议,结婚后不要孩子,如有一方因为孩子问题发生纠葛,最终导致离婚,乙方将向甲方赔偿物质和精神损失费二十万元,协议自拟定之日起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擅自修改协议内容,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必须履行协议内容,不得反悔。

下面是协议签订日期,他们都在上面按了手印。对于这样莫名其妙的协议,我很是不解,到底他们不要孩子的原因是什么,协议上并没有说明。

“谁知道,杨涵雪那个女人还是母性大发,收养了一个孩子,就是百小芳。抱回家的时候,百小芳还是个一岁不到的孩子,百络也觉得那女孩儿挺可爱,就当做了自己的骨肉抚养。他们把孩子抱来让我看的时候,我一点都不喜欢,杨涵雪因为我的傲慢态度和我大吵一架之后,气愤地离开了。

“我本身就不喜欢那个孩子,哪有一点像我们百家人。谁知杨涵雪还真的把那女孩子当成了自己的女儿,特别地宠爱她,我们不能说一个不是。后来有一天,我哥跑来告诉我说杨涵雪最近经常去一个歌舞厅跳舞,我就觉得事情不对了,知道地址以后,我悄悄赶了过去,发现杨涵雪跟一个陌生男的在一起跳舞,我暗中了解了一下,发现那个男的不是杨涵雪的同事。之后,他们又坐在吧台旁谈论什么事情。我就把这个事情告诉了我哥。”

我听完之后问:“你知道你哥和你嫂子为什么协议不要孩子么?”

“哎,也不能全怪杨涵雪。是我哥提出不要孩子的,他因为粗心遗失了自己的女儿,前妻在打击下犯了心脏病去世了,他也从老师的岗位上辞了职。有一天,他郁郁寡欢,来到公园的人工湖边自杀,被一个钓鱼的老头救了,后来那老头成了我哥的岳父,也就是杨涵雪的父亲。我哥他始终忘不了自己丢失的孩子,所以再婚后不想要孩子,可杨涵雪不是这样想啊,她新婚,怎么能受得了不要孩子,出轨是肯定的。”

我被她的某句话触碰了记忆的琴弦:“百络丢失的女儿年龄多大?”

“不大吧,刚刚长出一颗乳牙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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